在緬甸邊境被抓的四川維權人士幸清賢及北京維權人士唐志順,被失踪7個多月後,其中幸清賢家屬收到逮捕通知書,他被關押在天津,律師將申請會見。至於唐志順﹐仍未有消息﹐其律師會到天津了解。(海藍 報道)
幸清賢家屬近日收到天津巿公安局的逮捕通知書,他被指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5月4日被正式逮捕。代表律師冉彤週四(19日)表示,幸清賢被指控的罪名不涉及顛覆罪,律師可以申請會見,但天津當局出現很多奇怪舉動,包括解聘律師,不知道是否有變故。家屬將委託多一名律師,他或會稍後到天津申請會見。
他又指,上次律師到天津河西公安局沒法查問到幸清賢的下落,現在得知他的消息,從人身來說,至少需要知道明確的消息,這個令人安心。不過,他強調,無論從國際法和及國內法,強迫失踪的行為屬於違法。
冉彤說:這種強迫失踪的行為,都是錯誤的,都是違法的,什麼國際法或國內法都很清楚。他們這種行為,就算涉及現在指控罪名,也應該通知家屬。
與幸清賢一起被抓的唐志順,家屬至今未收到任何通知書,其代表律師覃臣壽表示,幸清賢被確認關押天津第二看守所後,今天他準備到天津了解,明天將與天津公安局交涉。唐志順與幸清賢同案,很大機會他被關押在同一看守所,他希望確認情況後,隨即申請會見。
他又指,據知,公安是以涉嫌"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偵查唐志順,但他是以涉嫌"偷越國邊境"罪被刑拘,這兩項罪名刑期方面相差很大,前者罪名較嚴重,判刑較重。
覃臣壽說:因為按照一般辦案的規範,他們應該關押同一看守所。這兩個罪名差別很大,在刑期方面相差很大,一個比較輕,一個很重,就是"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這個比較重。
就唐志順情況,記者曾致電天津巿第二看守所,工作人員指,這裡查不了。
2015年10月6日,年約50歲的幸清賢及41歲唐志順協助王宇兒子包卓軒(又名包蒙蒙)逃離中國失敗,在緬甸境內被抓回大陸。10月16日,大陸官媒新華網以"16歲少年偷越國邊境"事件真相調查"為題,指二人由境外組織策劃,涉嫌偷越國邊境,並披露事件細節。唐志順妻女及幸清賢妻子何娟其後逃到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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