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資滙豐銀行近日突然又再成為傳媒關注焦點。據滙豐銀行發出的《有關網上及流動理財條款修訂的通知》,該行由7月26日起會推出網上及流動理財條款修訂版本,新版本提到,網上及流動理財服務只供香港客戶在香港使用,提醒客戶若身在香港以外,「切勿使用、下載或分發網上或流動理財」。但其後滙豐又表示,客戶在海外可以如常使用網上及流動理財服務。若我們回眸歷史,就不難發現,滙豐之發跡以及其種種麻煩,皆與中國有關。(方德豪 報道)
鴉片戰爭後,中國外債猛增,亟需一套完善的銀行體系。但當時中國只知錢莊票號,不懂銀行,而外資銀行總部設在英國或印度。於是,蘇格蘭人、香港黃埔船塢公司第一屆主席湯馬士·修打蘭(蘇石蘭)在1864年於香港發起成立香港上海滙豐銀行,資本額500萬港圓。
滙豐銀行原本的名稱為「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mpany Limited」,中文名稱直譯為「香港上海銀行有限公司」,簡稱HSBC。由於當時銀行中文名中多有「匯理」二字,蘇石蘭入鄉隨俗,將中文名定為「香港上海匯理銀行」。1866年英文名稱改為「The Hongkong and Shanghai Banking Corporation」,1881年中文名稱改為「香港上海滙豐銀行」,發行的鈔票上由曾國藩之長子、時任清朝外交官毅勇侯曾紀澤題寫了「滙豐」兩個漢字,賜名「滙豐銀行」。「滙豐」這兩個字據說是由華人買辦古應春於測算過筆劃吉凶之後建議的,取其「匯款豐裕」之意。
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最初是為在華的外國企業(以英資為主)提供金融服務,雖然在成立初期已經在全球建立分行以及代理行網絡,但是主要業務依然在中國以及亞太其他地區。
1874年清廷在台灣修建國防工事,各國銀行只有滙豐不怕得罪日本政府,但要求「台防借款」年息15%,而市場公開發行的債券平均年息只有8%。朝廷建淞滬鐵路、左宗棠西征、甲午戰爭等等,都必須向滙豐貸款,使其為清政府最大的債權人。從1874到1890年間,滙豐一共借給了清朝2897萬兩白銀,佔了大清總借款的7成。1911年後,滙豐取得中國關稅、鹽稅的收存權。到了20世紀初,滙豐已經成為遠東地區第一大銀行,由滙豐經手買賣的外匯經常佔上海外匯市場成交量的60%-70%。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滙豐業務曾暫時中斷;隨著戰爭結束,滙豐的業務進一步擴張。1921年,滙豐銀行決定斥資1000萬兩白銀在上海外灘重新興建大樓,這相當於滙豐兩年的利潤總和。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滙豐業務再次受影響,並暫時將總辦事處遷往倫敦;戰爭結束後,香港的業務恢復運作,並取回香港總行營運權。1949年,隨著中國共產黨取得政權,滙豐在中國大陸的業務不得不大為收縮,僅有上海、北京、天津和汕頭四分行得以營業。1954年汕頭、天津分行關閉,1955年北京分行停業,同年4月滙豐將在大陸的財產包括上海分行大廈交給政府,上海分行繼續營業,留任職工租用圓明園路房屋為行址,上海分行縮小營業範圍。這種忍辱偷生的情況直到上世紀80年代才得以改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