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失竊 男子疑被誤導放棄追討保釋金

灣仔警署本月初被發現有107萬元的保釋金被盜。1名72歲男子到警署辦理續保手續時,被要求簽署文件,放棄追究失竊的2萬元保釋金,男子質疑被警方欺騙。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周五(27日)表示,他正了解失竊事件,亦不清楚放棄追討保釋金的情況;不過警方就指,事件是溝通上的誤會,已經聯絡有關男子更正。

而協助事主的大律師指出,事主因商業糾紛被捕,所付的2萬元保釋金由灣仔警署保管,但其後發生警署失竊案。

事主周三(25日)再到警署報到並辦理轉保,保釋金減至100元。警員叫他簽署文件,其中1張是預先印好的表格,確認2萬元保釋金被竊,可選擇“決定”或“決定不”追討,事主指簽名時表格選項中 “決定”兩個字己版刪走,他當時沒有留意,事後回想認為等如他選擇“決定不”追討。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就事件認為,警方行為“愚蠢”,屬於濫權甚至涉嫌詐騙,保釋金在警方保管下遺失明顯是警方失職,但現在卻要由保釋人士承擔,這種錯誤不可接受,涂謹申指,警務處處長應就事件道歉,且要對涉事警員作出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