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 大陸人員可在港執法

0:00 / 0:00

香港律政司長袁國強與港澳辦官員會面,就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問題達成共識,但要解決複雜的法律問題;袁國強指無可避免大陸的執法人員,會在香港執法,不過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有破壞一國兩制精神之嫌,必須要限制執法範圍。(戴維森 報道)

律政司長袁國強和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周六(21日)到北京與港澳辦及相關部門官員,商討"一地兩檢"問題。袁國強會後指出,主要就法律基礎及實際操作兩個層面,考慮如何落實"一地兩檢"措施;他表示,雙方已經在法律上達成共識,高鐵香港段通車時可以落實"一地兩檢",內地執法人員會到西九高鐵總站執法,但他指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有較複雜的法律問題。

袁國強說:如果(內地執法人員)不執法的話,根本做不到"一地兩檢",問題是要考慮執法程度有多大。我們怎樣從法律及憲制上的角度,令到一方面這個事情可以進行,另一方面符合基本法,不會影響基本法下一國兩制的概念,這個就是複雜的程度。

袁國強指出,雖然有些國家也"一地兩檢",但比香港簡單。

袁國強說:西九(高鐵總站)是在九龍市中心,所以整個問題比起美加或者英法,處理類似的"一地兩檢"問題,無論在法律的技術性問題,或是憲制上的問題,相對比我們現在面對的較為簡單。

他表示,雙方明年初會再開會商討這些議題。

民主思路召集人、前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表示,內地出入境條例並非屬於香港自治範圍,可以按程序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實施。他認為,"一地兩檢"主要在於法律層面,因為容許內地人員在香港境內執法,會被質疑破壞一國兩制精神。

湯家驊說:基本法第18條,在容許引入全國性法律時,其實訂下一些規限,這些法律不能涉及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如果內地公安人員可以在香港,甚至持槍執行內地法律,這個問題是相當敏感,令人覺得"一國兩制"可能會被侵蝕。

湯家驊建議,應該將內地人員的執法範圍局限於西九總站關卡內,確保香港境內的高鐵隧道繼續實行香港法律;或者可以授權香港人員執行內地出入境法律。

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接受本台訪問時,港府表明內地人員必須在香港執法是本末倒置,擔心法律最終會被扭曲;而且內地人員在香港是否越權,是不受香港法院管轄。

黎廣德說:任何一種方式容許內地人員在香港執法,必然牽涉到內地人員以一些超越香港法律的大陸法律來執法。一旦有了法律基礎容許內地公安在香港執法,風險會愈來愈大。(高鐵總站可執法後)將來有大條道理,為了方便通關,是否紅磡的直通車站、或者中港碼頭都可以內地公安執法,因此中港的界線愈來愈模糊,一國兩制就非常危險。

黎廣德表示,香港市民現時要考慮是否犠牲一國兩制,抑或停建高鐵而不需要"一地兩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