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一晚旺角區暴亂,警方至今拘捕75人。其中3名男子袁智駒、楊家倫及何錦森,上星期被捕後各被控1項“暴動”罪。3人周一(2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
案件押後至4月28日再訊,期間待警方完成進一步調查及索取律政司法律指示。
楊家倫因涉嫌於案發當晚燒的士,另被控1項縱火罪,他准以3萬元保釋,由凌晨12時至清晨5時須執行宵禁,亦不得離港、每星期有2天要到警署報到。
另外2名被告分別以1千元及1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及須每星期到警署報到1次。
3名被告均須執行禁足令,不得踏足旺角指定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