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佔領運動後期旺角清場期間,學民思潮黃之鋒、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以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共20人,涉嫌妨礙執行禁制令,被控藐視法庭的案件,周四(25日)在高等法院審理,律政司與辯方就傳票是否有效作出陳詞。
律政司去年4月應發出聆訊時間預約通知書,但沒有按程序在14天內發出;到7月以修改案情為由,再向法庭申請,當作新案件處理。
代表其中7名被告的律師指出,律政司未按法例規定,傳票理應失效;律師又引用早前另一批17名被告,因程序過期而撤銷控罪。
代表律政司的大律師表示,未按時提交通知書,只可說不是正常的情況,質疑單憑程序過失而撤銷案件,是否符合公義。他指即使法庭現在撤銷許可,律政司仍可開始新案件,重新再檢控各被告,結果不會改變。案件周五繼續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