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服令表現欠佳 前學民成員林朗彥還柙

前學民思潮成員林朗彥,今年初因非法集結罪被判社會服務令,但感化官不滿表現,指林朗彥不接電話、失約、遲到等。

裁判官周五(6日)在沙田法院處理,決定還押林朗彥至本月20日,以索取進一步報告,再決定他是否適合繼續做社會服務令抑或須即時監禁。

裁判官指出,感化官主動寫報告給法庭,顯示林朗彥連串行為欠理想,其中在工作期間指“沒錢食飯”要去提款,但結果一去無回頭。

林朗彥承認有很多疏忽及態度問題,可能輕率了工作安排,但仍希望完成社會服務令。

林朗彥在2013年11月24日,特首梁振英出席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地區諮詢會時,衝擊警方防線,被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