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代藝術家、四川美術學院退休教授葉永青,在2019年被指抄襲比利時藝術家西爾萬的作品,日前終極上訴遭北京巿高級法院駁回,須登報道歉及賠償500萬元人民幣。
《法制日報》周四(23日)刊登了葉永青的道歉聲明:「本人葉永青,因與克里斯蒂安·西爾萬(Christian Silvain)著作權糾紛,已經收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案號(2024)京民終471號。終審法院維持原判,案號(2019)京73民初1376號,並判決我部分作品侵權。我尊重法院判定,我誠懇地接受批評,檢討教訓,並向西爾萬先生致以誠摯的道歉。」
「西南藝術群體」代表人物
葉永青1958年出生,與畫家張曉剛、王廣義等人齊名。他畢業於四川美術學院繪畫系,在「85美術新潮」時期是「西南藝術群體」的代表人物。
2019年2月,西爾萬向比利時媒體表示,發現葉永青抄襲了他於1980年代創作的作品,「鳥、鳥巢,鳥籠、紅十字架、飛機⋯⋯一切都在那裡!除了我的名字,否則看起來根本就是一樣!」
當時葉永青向《南方都市報》表示,正在與西爾萬取得聯繫,對形容對方是「對我影響至深的一位藝術家」,但至於如何解釋兩人風格的相似等問題,他未有回應。
西爾萬其後委託中國律師提出訴訟,但葉永青卻逃避接收法院訴訟文書,又聲稱自己住在雲南,質疑北京法院的管轄權,還在比利時反起訴西爾萬誹謗和名譽侵權。
1990年代初開始持續抄襲
2021年,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顯示,西爾萬要求葉永青賠償約5000萬元人民幣,葉永青更被指自1990年代初接觸到西爾萬作品後,開始持續侵犯西爾萬的著作權。
2023年8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葉永青抄襲西爾萬事實成立,須立即停止涉案侵權行為,發表道歉聲明,消除影響,以及賠償500萬元人民幣;西爾萬得悉勝訴後,在社交平台表示「經過4年的等待,我們贏得了在中國的審判。」葉永青不服判決,上訴至北京市高級法院,結果終極敗訴,維持原判。
西爾萬是透過自學成才,作品售價約為5000歐元至1.5萬歐元,葉永青簽名的畫作卻能拍賣出60萬歐元高價,只是其獲得的名利包含了他人的創作成果。
編輯:李向陽(台北) 網編:陳家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