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電台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早前被投訴「欠持平」、「抹黑和破壞警方聲譽」、查冊車牌涉虛假聲明問題等。通訊事務管理局近日公布,裁定投訴「理據不足」,節目符合「持平、準確及公正守則」,毋須採取進一步行動。
「721誰主真相」於2020年7月13日播放,追查2019年7月21日反修例運動期間發生的「元朗站白衣人襲擊案」黑幕。通訊局周四(28日)公布有關裁決時,引述8名公眾人士的4點投訴內容,包括指節目有欠持平,沒有就「白衣人與黑衣人衝突事件」作全面闡述;又指節目「抹黑和破壞警方聲譽」;而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找出車主進行訪問,是引導觀眾以為虛假聲明是可以接受;以及節目的報道有欠專業,違反了《香港電台約章》,而港台並無回應投訴人的查詢。
不過,通訊局裁定並無足夠理據認為該節目違反「持平」相關條文,指出該節目採用調查手法報道,播放蒐集自不同來源的錄影片段及相關人士訪問,嘗試找出細節,比較有關閉路電視及網上片段,並追查片段中被識別的白衣人的身分,試圖從相關人士的角度找出該事件的「真相」;亦有向受訪者提供適當機會回應,「節目無表示任何一方表達的意見屬絕對事實」。
至於節目被指「抹黑及破壞警方聲譽」,通訊局亦裁定「理據不足」,指節目引述監警會報告內容,嘗試向警方查證有關便衣警員身分 ,亦有交代警方對有關批評的回應,沒證據顯示節目對警方不公平。
至於「有關節目內的網上申請,違反准許使用該等資料的目的」等指稱,通訊局說,考慮終審法院相關裁決,節目並無任何構成違反有關展示罪行的條文。
局方又指,考慮到終審法院已於今年6月5日裁決,撤銷該節目時任編導蔡玉玲,透過查車牌追查白衣人身分的「虛假陳述」各項定罪,認為節目沒違反有關展示罪行的條文。
記者:李若如 責編:李世民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