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時代】香港資深傳媒人區家麟被國安處拘捕 被指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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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資深傳媒人區家麟周一(11日)清早被警方國安處以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上門拘捕,當天深夜獲保釋,他離開警署時雙手合十,向記者表示「多謝大家關心」。早前警方指,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據了解,案件疑與數篇在《立場新聞》發表的評論有關。事件引起新聞界和社會高度關注,記協發聲明指,憂慮事件將進一步損害新聞自由,促請警方交代具體拘捕理據。而事件亦再次引起公眾對塵封已久的「煽動罪」的關注。

香港資深傳媒人、中大新聞及傳播學院專業顧問區家麟,周一(11日)早上約6時被警方國安處人員上門拘捕。據悉,警方在區家麟位於荔景浩景臺的寓所搜屋,並將他帶返葵涌警署扣查。

警方回覆本台稱,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是「經深入調查後」而作出拘捕行動,被捕人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現正被扣留調查,又指「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惟未有提及區家麟會否獲保釋外出。

疑與在《立場新聞》多篇評論及時評節目有關

區家麟被捕的消息惹來社會高度關注和多方揣測。據悉,去年底《立場新聞》停運後,其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前董事周達智、吳靄儀、方敏生、何韻詩被警方以「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當時警方傳出消息,區家麟在《立場新聞》發表多篇評論和主持時評節目《美麗新香港》,是警方重點調查方向之一。另有指區的案件疑與新一屆特首選舉臨近有關,而目前被形容為「警隊出身、聽命行事、作風強硬果斷」的前政務司司長李家超為唯一參選人。

前《立場新聞》副採主:區早有被捕心理準備

身兼記協主席和前《立場新聞》副採主的陳朗昇向本台稱,不排除上述原因,但不便揣測,又指以他所知,區家麟早有被捕的心理準備。

陳朗昇說:很難過,大家曾共事,又曾一起行山。大家都是看區家麟的《新聞透視》和《星期X檔案》長大,他是代表香港新聞界一個名字,是一名有條不紊和理性地向公眾解釋新聞事件的人物。隨住環境愈趨危險,大家見到他每日(在社交媒體)向大家說「早晨」,都是有他的用意。

陳朗昇又重申,港人正面對與中國大陸一樣的環境,對於言論和文字的紅線界定,「在不同時間都有不同定義」已是香港的「新常態」,故難以評估區家麟的案件中,涉及「煽動」的內容。

記協發表聲明,對區家麟被捕表示「深切關注」,憂慮事件將進一步損害香港新聞自由,促請警方盡快交代案情,同時要求港府保障香港市民依《基本法》所享有的新聞及言論自由。

前老師感觸飲泣:港府做法「離譜」 是人治不是法治

除了傳媒界感到可惜,曾任教區家麟的老師亦很感觸。澳洲新南威爾斯大學政治學博士林松,曾於1987年至1990年任教於香港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學系。他在《看中國》時評節目時稱,區家麟曾是其第一年、第一批所教的學生,形容區是「有個性、用心、有正義的人」。他談及當時帶同區和一批學生在港採訪「六四事件」的抗議活動,對區如今亦被「以言入罪」時,一度不禁飲泣。

林松說:我真是很感慨、感觸……真是沒有想過,有一天我的學生……居然我的學生會被捕。由1987年、1989年,這些香港人和我的學生真是為香港的自由、民主出了不少力,港府有何理由去拘捕這些年輕人?他們是愛香港才會做這麼多事。

林松認為,區家麟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其言論「已很聰明地迴避一些東西,不會太過火」,故質疑區的被捕證據何在,力斥港府做法「離譜」,「是人治不是法治」。

同日,宣布參選特首的李家超被問到區家麟被捕時,他以「已離開政府,不了解案件細節」作回應,又指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在《基本法》中有清晰保障,並稱《基本法》由回歸至今「一字不改」;而特首林鄭月娥則說,「不會評論個別個案」,只強調《港區國安法》保障國家和香港的安全,亦維護《基本法》保障的個人自由。

區家麟曾任職多間傳媒 是香港新聞界代表人物之一

現年54歲的資深傳媒人區家麟,90年代入職無線電視(TVB)任職記者,是香港新聞界其中一位代表人物,之後任編緝及監製,主理專題報道。他離開無線電視後,在香港電台主持節目《自由風自由Phone》長達11年,至2021年港府整肅香港電台,他於同年6月被辭退。

作為資深傳媒人,區家麟非常關注2019年香港的反修例運動,他曾向著來自美國、墨西哥、黎巴嫰、阿根庭等地的過百學者和學生,講述香港2019年發生的事。(區家麟Facebook圖片)
作為資深傳媒人,區家麟非常關注2019年香港的反修例運動,他曾向著來自美國、墨西哥、黎巴嫰、阿根庭等地的過百學者和學生,講述香港2019年發生的事。(區家麟Facebook圖片)

今次區家麟涉嫌干犯的《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2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有關條文提及的「煽動意圖」,除了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政府、香港司法憎恨、藐視外,仍然包含「女皇陛下」等字眼。

「煽動罪」已塵封半世紀 被批「殖民地惡法」

自「六七暴動」後,港府未有再動用過此法。直至2020年3月起,港府首次動用這條塵封半世紀的殖民地惡法,拘捕前民主派區議員鄭麗瓊,再相繼檢控「學生動源」 前召集人鍾翰林、「快必」譚得志,以及出版「羊村」兒童繪本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成員,繼而再以「煽動罪」拘捕前《立場新聞》高層,迫使《立場新聞》停運。而早前港府亦首次以「煽動罪」拘捕法庭旁聽人士。

不少知名法律界人士過去一直炮轟警方引用「古法」變相炮製「文字獄」。港大法律學院院長傅華伶在一篇論「香港煽動罪法律條文前世今生」的文章中,曾稱「煽動罪」是否應該存在,取決於這個社會如何看待統治者與人民的關係,「如果一個社會,統治者自視或被視為至高無上、德昭日月、是人民的指路明燈,那麼公開批評統治者必然是錯,就算進諫都要必恭必敬;如果一個社會,視統治者是為人民服務的公僕,公眾才是老闆,人民只是下放權力給政府辦事,那就沒有所謂『煽動』,因為公眾的批評,只是要糾正自己僕人的錯誤」。

記者:李若如 責編:李世民 網編:江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