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10多民主人士被捕  李柱銘: 感到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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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周六(18日)採取大規模行動,拘捕15知名政界人士,包括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他們涉及去年組織及參與3次「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將於下月18日在東區法院應訊,警方指示排除將有更多人被捕。民主派譴責警方濫捕及秋後算賬,保安局回應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黃樂濤 報道)

被捕的15人,除黎智英、李柱銘外,亦包括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楊森、工黨副主席李卓人、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何秀蘭、吳藹儀、單仲偕、社運人士吳文遠、黃浩銘等。他們傍晚過後分別在多間警署獲釋。

李柱銘保釋後在中區警署外會見傳媒。他指,自己以1000元保釋,期間無需到警署報到,他指自己涉及去年8月18日在維園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的遊行。李柱銘指是首次成為被告,但對所作所為不感後悔。

李柱銘:我感到舒服,因為這麼多年多月以來,見到這麼好的青年被捕控告,而我沒有被控告,我心裡過意不去,終須做被告人,我為我所作所為,一點也沒後悔,我感到驕傲。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警方從何文田住所帶走。(網上圖片)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被警方從何文田住所帶走。(網上圖片)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下午被警方從何文田的住所帶走後,其後送到九龍城警署。下午5時許,兩名外籍律師離開九龍城警署後約10分鐘,黎智英再被帶走並送往西九總部。

港島總區刑事總部警司林穎濠下午表示,警方共拘捕10多人,年齡介乎24至81歲,他們涉嫌與多宗發生於去年的「未經批准集結」案件有關。所有被捕者將被落案起訴,於今年5月18日在東區法院應訊。

林穎濠:被補人士涉嫌2019年8月18日、10月1日和10月20日,組織及參與在港島和九龍區進行的未經批准集結,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7條;而其中5名被補人士亦都涉嫌去年9月30日和10月19日,干犯公告未經批准的公眾遊行。被補人士均已經或將會被落案起訴相關罪名,將會於5月18日在東區法院應訊,警方行動仍然繼續,我們不排除還會有其他人將會被補。

保安局發言人回覆時表示,在香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人可以凌駕法律或犯了法而不需面對後果。如果有證據顯示任何人犯法,無論是甚麼身分或背景,都要面對法律制裁,無人可享有特權。警方必定會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依法處。發言人指,根據《警隊條例》,警隊有責任採取合法措施拘捕一切可合法拘捕而又有足夠理由予以拘捕的人。拘捕行動是根據警方調查所得的證據而進行,嚴格按照相關法例行事。

職工盟、社民連等社運組織成員,手持橫額在警署外示威。抗議警方拘捕多名民主派人士,眾人在現場大叫口號。

口號︰和平集會無罪,政治清算可恥。

而親建制團體保衛香港運動的成員亦到警署撐警,期間雙方對罵,情況混亂。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批評政府在全民抗疫之際,卻被捕多名民主人士被捕,斥政府秋後算帳、無心抗疫。

楊岳橋說:特區政府現在趁立法會議員,財委會處理防疫抗疫基金之際,作大規模搜捕。當全香港人努力抗疫之際,他在做政治上的秋後算帳,究竟誰無心抗疫?究竟誰藉抗疫之際,作政治上骯髒、下流活動?大家清楚可見。

但是,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則表示,政府只是按法律辦事,根本沒有打壓被捕人士。

葉劉淑儀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是傳媒老闆,議員抑或前議員都沒特權,相信政府的檢控是基於證據。是否有罪都是由法庭根據法律和事實來裁決,所以不應視為一些政治化。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亦說,警方只是依法辦事,但泛民議員卻扣上「大搜捕」的帽子,是抹黑執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