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選前多人被控煽惑 海外港人向聯合國申訴港府違「國際公約」

0:00 / 0:00

香港區議會「選舉」前夕,特區政府拘捕多人,指他們涉嫌「煽惑」投無效票或抵制「選舉」。旅居美國的香港科學家潘志生,日前去信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申訴,質疑把相關行為列為「非法」,有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見解自由和言論自由」的相關條款,要求聯合國的獨立人權專家,關注香港政府的拘捕行動。有法學者分析,目前香港的司法情況並不理想,難以用國際的人權法案覆核《基本法》。

行政長官李家超於上周二(5日)行政會議前見記者表示,今次會嚴打煽動投廢票,指「任何人去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廢票,都是犯了選舉法例,我們的執法部門一定會嚴打。」

翻查資料,早於2010年民主派發起「五區公投」時,建制派就全面抵制,堅持「三不」策略,即「不參選、不參與、不投票」,當年建制派鼓吹「不投票」並沒有受到任何壓力,可是目前港府對於有關投廢票的言論便狂追猛打。廉政公署早在上周宣布,已落案起訴一名轉發網絡帖文煽惑他人不投票的本地居民文榮鋒,同時通緝身在海外、發布相關帖文的香港居民黃世澤。

圖1_ signal-2023-12-11-181115_002.jpeg
周日(10日)下午約3時,建制派在旺角街頭踴躍呼籲投票。(張仕仁攝)

港人呼籲聯合國為港人發聲

近年從事法律研究的美國麻省理工學院退休資深科學家潘志生,不甘太多港人在「選舉」前夕被以言入罪,上周五(8日)發新聞稿稱,當天他已向聯合國「意見和表達自由權特別報告員」作出書面申訴,要求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關注事件。

2021年5月,港府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指出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煽惑不投票或投白票等行為均屬違法。條例亦適用於一切與選舉有關的行為,亦包括香港境內或海外。潘志生在新聞稿稱,港府此舉對言論自由施加限制,直接違反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會議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有關選舉權的一般性意見。

潘志生引述2011年7月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第102屆會議有關見解自由和言論自由的「一般性意見」文件第28段,指委員會雖然認同,為保護《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5條規定的投票權,以及第17條規定的各項權利而限制言論自由的做法,可以是合法的,但此類限制必須謹慎設定。「儘管允許保護選民不受構成恐嚇或脅迫的言論的影響,但此類限制不得妨礙政治辯論,例如包括呼籲聯合抵制非強制性投票。」

潘志生強調,人權事務委員會為解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最終仲裁機構,而公約根據《基本法》已透過《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納入本地的法例,因此人權事務委員會就「呼籲聯合抵制非強制性投票」的解釋,理應在香港法院佔有地位。「基於法治原則,香港特區當局和法院應當遵照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一般性意見,保障香港居民和全球公民的表達自由。」

圖2 signal-2023-12-11-181642_003.jpeg
行政長官李家超凌晨聯同選管會主席陸啟康法官、委員石丹理教授和資深大律師文本立,在皇仁書院點票站會見傳媒。(政府新聞處相片)

法律學者:難以從人權法案覆核

本身是法律學者的時事評論員桑普分析指,根據《基本法》第26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當中含「依法」二字,當人權條款含「依法」二字便難以爭辯,因此2021年修訂有關條文之後,做出「煽惑不投票或投白票」等行為均屬違法,這方面從《基本法》是很難改變;至於違憲審查或司法覆核,基於香港法制的獨特性,桑普表示並不樂觀。

桑普說:「涉及到可否從人權法案條例的地方,從人權角度做司法覆核,但我想相對困難的,尤其現在香港司法的處境,我相信是終審法院不會去審查到這個位,同一般憲政民主國家的司法覆核,以及違憲審查是有本質上的區別。」

圖3_ signal-2023-12-11-182039_002.jpeg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社交媒體發布投票的相片。(陳茂波Facebook 專頁)

封殺所有鼓吹「廢票」言論下 「廢票」比2021立法會低

今屆區議會投票人數逾119萬人,本台比較投票人數以及各候選人得票總和,推算今屆不予點算的問題廢票達2.2萬張,佔投票人數約1.85%,比2021年立法會2.04%低。

桑普認為,就算政府封殺所有鼓吹「廢票」的言論,廢票率能維持不高的水平,不代表選舉有認受性。

桑普說:「你要看到有三樣東西被別人針對,不投票、白票和廢票。只計廢票不會是好的選擇,還要加上不投票的情況。你會看到很多香港人選擇用躺平的方式處理,因為他們知道已毫無意義,我想自從八十年代引入代議政制之後,區議會選舉之後,我想從未試過這麼低的比例。」

港府今次嚴打一切反對選舉的活動,除了文榮鋒被控告,廉政公署在區議會「選舉」舉行當日(10日),拘捕3人涉嫌在區選期間在網上留言或轉載帖文,煽惑他人投無效票或抵制選舉,其中兩人為夫婦,被指在社交平台煽惑選民在選票上蓋三個或以上「剔號」;另一名被捕女子則涉嫌轉載杯葛選舉的帖文;廉署並申請通緝已流亡英國的前區議員李文浩。

另外,社民連3名成員在投票日早上,準備出發前往票站向行政長官李家超示威時被警方拘捕,廉署指3人懷疑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抵制區選被捕,涉嫌觸犯《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

記者:張仕仁 編輯:溫曉平 網編: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