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周日被捕新巴車長作出挑釁手勢 港警落案起訴「不小心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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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警方落案起訴周日(6日)被捕的新巴車長「不小心駕駛」,下星期二(15日)提堂。有跟進事件的工會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不滿警方多次改變控罪,認為事件屬於濫捕。另外,一名男子於去年11月2日反修例集會後,被控於中環襲擊一名高級督察,判囚五個半月。(李智智 報道)

警方指稱,周日(6日)拘捕的36歲車長涉嫌當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文明里駕駛巴士時,無適當謹慎及專注,未有合理顧及其他使用該道路的人,因而構成危險,被警方拘捕。警方在調查及索取律政司意見,落案起訴他不小心駕駛,下周二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有傳媒報道引述警方消息指稱,根據車上的閉路電視,見到車長事發時不必要地只用單手控制軚盤及同時持續響號,並向不同方向作出挑釁手勢,並認為車長行駛時「極之貼近路面的行人構成危險」。

對於該名新巴司機的「罪名」,香港警方多次改變說法,早前警方聲稱,以「涉嫌危險駕駛」及「藏有攻擊性武器」將他拘捕,後來又指他「超速駕駛」。

新巴職工會周三(9日)引述公司指出,司機當時並沒有超速,而警方亦認為車速安全;至於車長當時響號,亦因為路面情況危險。

新世界第一巴士公司職工會早前曾發表聲明指出,警方至今未有合理解釋,要求警方及政府在周五( 11 日)下午 4 時前回應業界五大訴求,包括解釋士巴拿(扳手)等工具何謂攻擊性武器、就濫捕向業界及當事人致歉等,否則會發起所有專營及非專營巴士的工業行動,呼籲其他工友支持。

不過,該理事長林錦標接受本台訪問時稱,新巴和城巴暫時未有工業行動,但會保留有關行動,要視乎案件進展。他不滿警方多次更改控罪,認為事件「屬於濫捕」,又透露被捕車長現時精神狀態尚好,有待律師跟進事件。

林錦標又補充,事件中運輸署亦責無旁貸,認為署方未有盡責因應本港社運活動情況,安排改道,增加巴士司機的安全風險。

林錦標說:在反修例期間,我們有很多伙計都有中催淚彈,運輸署是責無旁貸,署方應該安排改道,以免巴士進入高危地方。9月6日,如署方及早通知我們改路,會否發生這樣的事呢?

另外,22歲男子張俊文被控於去年11月2日反修例集會後,於中環襲擊一名高級督察,在周五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囚五個半月。

此外,人民力量陳志全就今年5月,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風波期間,疑被工聯會郭偉強拉跌及拖行一事提出私人檢控。陳志全周五收到律政司通知,律政司再度要求法庭把案件押後6個星期,以便有更多時間考慮是否介入。陳質疑律政司根本沒有藉口拖延,又指法院通知他,若今日下午4時前沒有任何一方提出新的押後理由,案件下周便會如期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