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長向警響號被控 倘抗辯新巴停法律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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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36歲新巴車長張浩然早前在網民發起的九龍遊行期間,涉嫌危險駕駛被捕,其後被起訴不小心駕駛。新巴通知該車長若不認罪,公司將不會再提供任何法律支援服務,若車長選擇抗辯,需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費用。

新巴職工會周二(3日)說,新巴管理層近日召見涉事車長,並轉交一封信件,內容是若車長不認罪並選擇抗辯,公司將停止提供任何法律支援服務,並要其自行承擔一切法律費用。

新巴職工會主席林錦標批評新巴「不近人情」,明言同事或會因此對公司失信心。

車長已向工會求助,表明自己無罪將選擇抗辯。工會目前已聯絡612基金,確認會支援車長的訴訟費用,工會目前已協助車長覓得代表的大律師。

新巴回覆傳媒查詢時指,970號線事件自9月發生以來,新巴一直有委託律師行,為車長就案件提供法律支援。就車長不小心駕駛的控罪,新巴委託的律師行在審視與案件相關的証據及車長的口供後,認為車長抗辯的理據薄弱。

今年9月6日九龍區遊行期間,警方在彌敦道截停一輛970新巴並拘捕男車長,指控他涉用單手控制軚盤及無故響號,以及行駛時極貼近在路面的行人。其後警方又指在車長的背囊內檢獲士巴拿,指他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最終車長被控1項不小心駕駛罪,案件9月1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車長暫時毋須答辯並獲准保釋,11月17日再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