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5名民主派人士,被控在去年8月及10月的反修例遊行中,「煽惑、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周一(1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處理包括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的文件。辯方庭上反對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並不排除提出司法覆核,案件押後至下月中再訊。(劉少風 報道)
多名被告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大樓後,先為去年6月在金鐘太古廣場墮樓身亡的梁凌杰默哀三分鐘,部分人穿上黑衫,戴上白絲帶。
眾被告:我們一起為一年前的第一位,因為「反送中」運動而墮樓身亡的梁凌杰先生,默哀三分鐘。
控方早前申請將案件移交至區域法院審理,辯方在庭上表示,根據過往類似案件,有關控罪的判刑並無超越裁判法院的判刑上限,希望控方在4星期內,提供將案件轉介到區域法院審訊的理據,否則辯方將就有關申請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給予4個星期時間處理,認為這是合理時間。
控方指,已考慮案件相關因素,包括被告人及證人的數量、案件性質等而作出決定。堅持要轉介區域法院審理,不會進一步解釋理據,亦反對因為有人申請司法覆核而延遲審訊。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7月15日上午再訊,要求辯方需要在2星期內決定是否提出司法覆核,並通知控方,如果辯方決定提出司法覆核,法庭將在7月15日,討論是否需要押後聆訊以等待司法覆核的結果,屆時將聽取雙方控辯理據。
控方原本提出增加部分被告的保釋條件,禁止他們離開香港,減低潛逃風險,但被裁判官拒絕,被告繼續獲准以1000元保釋。
有親中團體於法院外請願,要求重判黎智英、「聲討政治黑暴黑手」,約二十名軍裝警員維持秩序。另有多名民主派人士到場聲援,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前立法會議員劉慧卿、牧師朱耀明等。
口號: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對於今次案件,工黨副主席李卓人上庭前批評,當局是政治檢控,有政治目的,對全港市民是一個威嚇,更想藉「港版國安法」,嚇怕香港人不再出來抗爭。
李卓人說:今次的審訊是政治檢控,目的在向全香港市民作出一個威嚇,威嚇就是總之警方反對,你一出來我就告你,但我們立場很清楚,你有你反對,但我有我的權利,憲法權利去遊行,所以今次的政治檢控,是百分之百有政治目的。
15名被告的控罪涉及4次集會遊行。其中去年8月18日「流水式集會」,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區諾軒和梁耀忠,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去年10月1日的遊行,黎智英、前立法會議員楊森、何秀蘭、單仲偕;社民連吳文遠;支聯會秘書蔡耀昌等共10人,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李卓人、梁國雄、何俊仁、陳皓桓等,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他們面對交替控罪。
去年10月20日的遊行,楊森、社民連黃浩銘、吳文遠等共7人,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陳皓桓、梁國雄、何秀蘭及何俊仁,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他們亦面對交替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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