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言語治療師總會5名理事被控透過發布「羊村」系列兒童繪本「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10日下午,判處5名被告各入獄19個月。
5名被判刑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會成員包括:主席黎雯齡、副主席楊逸意、秘書伍巧怡、司庫陳源森和委員方梓皓,他們於去年7月被拘捕,其後分別被落案起訴「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控罪指5人在2020年6月至2021年7月間,串謀他人出版一套三本「羊村」系列繪本,意圖煽動他人「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區及其司法制度,使用暴力和不守法。
黎雯齡和楊逸意分別解僱辯護律師,選擇親自求情。黎雯齡在上午求情時,提到言論自由的定義以至是否有限制的問題時,被法官郭偉健制止,表示求情不應發表政治宣言,並提醒首被告不滿判決可以上訴,終審法院亦有外國法官,而且區域法院也無法隻手遮天。
黎雯齡則以,「我無嘢講」回應法官,並停止發言。
楊逸意求情時表示,本案與其說是審訊繪本有無散播謠言,不如講明是對正確歷史觀的審判,他認為,歷史沒有所謂絕對,只有多元。
楊逸意最後表示,並無後悔製作繪本,唯一後悔的是,來不及被捕前出版更多繪本。
法官:煽動意圖來自對兒童腦海產生的效果
法官郭偉健早前早前頒下的書面判詞指,雖各被告辯稱他們被控的控罪違憲,與《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所保障有發表、言論、出版或進行文學藝術創作,及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不符,但法庭指,雙方均接受這些權利並非絕對,亦可能會受限制;法庭考慮後亦信納,雖然《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使用了 「憎恨」、「藐視」、「離叛」和「不滿」這些概念,但並不是如此含糊不清或有欠具體,故裁定對辯方控罪是否合憲的質疑並不成立。
判詞又指,根據法庭分析,3本繪本均有煽動意圖,煽動意圖並非單單源自文字,而是這些文字在兒童腦海中所產生的效果。
責編:鍾廣政 網編:劉定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