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被控大三罷掟鐵罐 少年示威疑掟水樽

在香港,一名30歲廚師被指去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當天早上在西灣河將銀色鐵罐掟出馬路,遭警員當場制服,並因涉嫌非法集結而被捕。廚師事後被控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案件周一(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同一日在西九龍法院少年法庭開審的,還有一宗15歲少年被指在去年11月2日於示威現場掟水樽案件。

廚師鄭鉦達被控掟鐵罐一案,拘捕被告的警員張啟祥在盤問下同意辯方所指,追捕時只憑衣著辨認誰是掟罐者,惟否認從目擊有人掟罐至制服被告期間均看不清楚掟罐者外貌。張同意辯方所指,他只有一至兩秒時間觀察掟罐者,並形容那刻是電光火石。張又指稱,當時有超過100人奔跑,而有份擲物的另外六人早已跑走,加上警員人手只足以鎖定一人,故沒有嘗試尋找其餘六人的下落。

另外,去年11月2日尖沙嘴舉行「人權民主和你Sing」活動,原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惟活動遭警腰斬,爆發警民衝突。當晚旺角有示威者聚集,其間15歲少年被指掟膠水樽但沒擊中人,及後遭在場便衣警員追截制服,被控《公安條例》下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現場警長陳錦培供稱,他目擊被告掟水樽,惟事後返回現場嘗試尋找涉案水樽,卻找不到。

15歲男被告否認去年11月2日在西洋菜南街近旺角港鐵站D3出口外,向警察防守線扔出一個塑膠水樽,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控辯同意案情指,被告最初是因涉嫌襲警被捕。

警署警長陳錦培供稱,當晚身穿便衣及黑色警察背心執勤,先是協助同袍將一名女疑犯押解上警車,其間現場市民叫囂。當時有大約20至30人站在行人路上,位置貼近行車路。

陳續指,當時突然看到穿白色T恤及戴黑色眼鏡的被告,舉手至高於肩膊位置,並扔出一個透明膠水樽。被告掟樽時距離陳30至35米,水樽沒擊中任何人,並落在距離陳約10至15米位置。其他同袍開始驅散人群,曾施放胡椒噴霧。陳追截並制服被告,獲同袍支援後,他返回現場嘗試尋找涉案水樽,但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