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媒《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遇襲案, 被告「佔旺女村長」畢慧芬及侍應賴雲龍被裁定暴動等五罪成立,分別判監4年3個月及5年3個月。其後二人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法官周四(25日)駁回畢慧芬上訴申請。賴雲龍則獲准撤回上訴,但他在庭上聲言前年「動亂」及本案均為「美國間諜一手一腳策劃」,散庭時大叫:「係Mark Simon指使同策劃我做!」
被指策劃事件的Mark Simon為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顧問,他其後隨即在Twitter回應,稱從沒與賴雲龍見面,指自己深信2019年的暴力事件會適得其反。Mark Simon又表示,賴雲龍感到如此害怕,情況如同「12港人」案中李宇軒與陳梓華一樣,他感到遺憾,但認為「中國共產黨不會獎賞投降者」。
《眾新聞》報道,付國豪遇襲案的兩名上訴人畢慧芬(24歲)和賴雲龍(20歲)在庭上沒有律師代表,親自陳詞。賴雲龍承認阻礙公職人員和普通襲擊兩罪,受審後另遭裁定暴動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共判監5年3個月。他原本就定罪申請上訴許可,開庭後隨即表示撤回申請,獲潘官批准。
報道指,畢慧芬陳詞期間,賴突然站起稱:「本人有要事稟報!」他表示:「19年反政府動亂及今次嘅機場事件,都係美國間諜一手一腳策劃、慫恿我去做嘅!」法官聞言打斷賴,指法庭不是政治宣洩場所,他的陳詞與是次申請無關,命令他坐下。
散庭後,賴一邊步入囚室,一邊大喊:「付國豪唔係間諜!係Mark Simon指使同策劃我做,係我冤枉好人!我向14億人中國人道歉!」
另外,畢慧芬早前被裁定暴動、非法禁錮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三罪成立,她就判刑及定罪提出上訴,她稱反思後明白罪行嚴重,後悔為了爭取權利而犯案。她不認識付國豪,承認沒必要傷害他,只因現場非常混亂,她無意間發現地上有索帶,「咁啱有人俾我、咁啱又有位」,故綁起付以發洩,但強調沒阻止付送院。
律政司在庭上播放涉案片段,指出片段已顯示畢慧芬以索帶綁起付國豪的手腳,已可證明畢慧芬破壞社會安寧、襲擊及非法禁錮。定罪及判刑基礎,證明量刑並非過重,而畢的陳詞完全不能說服法庭更改判刑理據。法官聽罷陳詞後,最終駁回畢慧芬申請。
2019年8月13日,內地男子付國豪隱藏《環球時報》記者身份,在香港機場採訪「警察還眼」集會示威,被示威者懷疑是大陸便衣,面對質問他否認記者身份,並高叫支持香港警察及叫示威者「可以打我了」,其後他遭到禁錮、侮辱、謾罵及毆打。
記者:潘加晴 責編/網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