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學生組織「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周三(27日)抵達英國尋求政治庇護。他因《分裂國家》和《洗錢》罪服刑三年多,至今年6月獲釋,但仍需遵守懲教署監管令一年。香港懲教署周五召開記者會嚴厲譴責,並高調宣布已發出召回令,並聯絡其他執法部門通緝。
懲教署派出負責更生事務的副署長梁建業出席記者會,他對鍾翰林到英國尋求政治庇護予以譴責:「這個逃避責任並且明目張膽發布破壞國家安全的言論行為,我們懲教署予以嚴厲譴責。就著他違反監管令的規定,我們懲教署已即時向鍾翰林發出召回令,並聯絡了其他執法部門,依法將他通緝。在這裡我呼籲鍾翰林,希望他回頭是岸,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盡快返港。
懲教亦交代了事件經過,指鍾翰林今年6月獲釋,須接受一年的法定監管。但在本月14日與監管人會面時,通知他將於本月20至25日到日本沖繩旅行,到本周一(25日)監管人員接獲鍾翰林來電,指趕不到飛機要改時間,28日才能返港。監管人員28日晚嘗試聯絡他未能成功,之後透過社交媒體及傳媒報道,才知鍾已赴英尋求庇護。
懲教指出境只需通知監管人員 不用署方批准
鍾翰林接受本台訪問時透露,出獄後生活上及工作上都受到限制,不能在一間「特別店舖」當暑期工。梁建業承認工作自由受限,理由是防止鍾重犯國安條例;但否認曾禁止鍾在獲釋前向外透露出獄日期。
梁建業澄清,根據監管條款,受監管的人有出入境自由,所以不存在要由懲教署批准,只需要「通知」監管人員。懲教署這說法,似乎不希望將事件責任「攬上身」。
至於鍾翰林透露出獄後受國安滋擾,又指被迫收錢做線人,提供其他社運人士資料,懲教署未有正面回應,但亦沒有否認發生過。梁建業:「至於國安公署人員見他,我們只可評論一件事,我們監管人員對他的會面,是根據監管令要求去執行監管,亦就著更生需要提供輔導服務給他,至於其他機構去見他,我想我們不會評論。」
而中國外交部的例行記者會亦被問到此事,發言人毛寧回應時,批評鍾翰林挾洋自重,必定被依法追究。
編輯:李榮添 網編: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