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周四(26日)通過一項無約束力的議案,批評香港政府的23條立法,是對基本自由更激進的侵犯。議案呼籲歐盟成員國制裁特首李家超等相關官員,並為香港的記者及社運人士,提供「救生艇計劃」。
歐洲議會通過的決議案強烈譴責23條立法,並指出23條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及《中葡聯合聲明》,亦違反一國兩制及國際人權義務。議案敦促港府廢除《國安法》及23條。
議案同時要求港府立即釋放黎智英及李宇軒等參與民主運動的人士,停止起訴新聞工作者;議案亦提到,要求歐盟各成員國制裁李家超及打壓香港自由的相關官員;各成員國亦應暫停與中國及香港引渡協議。議案亦提出「救援」措施,要求成員國為香港的記者及社運人士提供「救生艇計劃」。
學者:歐洲對華態度比美國軟弱
國際關係學者黃偉國認為,今次歐洲議會通過無約束力的議案,旨在透過採取一些具體的措施,展示要跟中國抗衡的態度,對之後會否有跟進行動持懷疑態度。
他說:「歐洲議會以往就算對俄羅斯制裁,可見多數象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加上歐洲議會今次通過的議案的同時,美國同時有眾議員要求將港府華盛頓經貿辦外的街道改名為『黎智英路』,兩方都是姿態上對中方侵犯人權的一個強硬態度。」
黃偉國又認為,歐洲近年貿易上相當依賴中國,因此質疑歐洲國家可以採取甚麼強而有力的實制行動警告中國,
他表示:「相對而言美國對於跟中國脫鈎的具體動作更加明顯,反而歐洲相對仍然依賴中國,例如汽車、太陽能板甚至鋰電池等…雖然歐洲國家開始驚醒中國大量平價傾銷產品對其經濟、勞工的嚴重影響…所以其實歐洲不斷稱制裁李家超,但到底制裁甚麼?最多都是旅遊限制。所以明眼人就看到這些都是『雷聲大雨點小」的言論。」
面對嚴厲指控,港府當然亦作出中國戰狼式強硬回應,於周四晚上發新聞稿指,強烈反對歐洲議會「所謂決議」,予以強烈譴責。發言人再次引用英美加拿大等國家亦有維護國家安全法來解釋,反指歐洲議會大放厥詞,是典型「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然而,全篇新聞稿絕口不提這些國家有真正民主選舉,亦不會動輒以法律來令市民噤聲。
發言人亦指,歐洲議會「公然叫囂向履職盡責維護國家安全的特區人員作出所謂制裁,其拙劣政治戲碼和卑劣用心昭然若揭,特區政府予以強烈譴責」,並促請停止誣衊抹黑及干預香港事務。
記者:梁銘康/李榮添 編輯:溫曉平 網編:池煥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