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已接獲廣東省公安廳回覆,指將就12名涉嫌偷渡的港人呈報檢察院批准逮捕。本港警方指出,正循是否有人組織及策劃跨境犯罪的方向調查。
香港警方發布消息指,周五(25曰)接獲廣東省公安廳回覆,經調查發現,涉案12人在上月23日早上約7時許,在西貢布袋澳碼頭登上一艘由偷渡集團安排的快艇,並由其中一名疑犯負責開船,計劃經內地海域逃到台灣,以逃避在港涉案的刑責。他們登船前在港已向偷渡集團繳付費用。
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仍就案件進行調查,稍後將報檢察院呈請對有關人士批准逮捕。
根據廣東省公安廳公布的資料,及香港海事處航行監察系統和水警數碼雷達保安系統記錄,涉嫌偷渡的快艇於8月23日上午約7時許由布袋澳開出,同日上午約7時半於香港東南面水域離開香港水域界線,進入內地水域。該艘快艇及後超出上述系統有效偵測範圍,而水警數碼雷達保安系統最後偵測到該艘快艇的時間為同日上午8時許,當時快艇離開香港水域界限約10.9 海浬,正向東南方向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