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帶玩具槍返大陸遭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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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港兩地人流物流頻繁,但法規有差異,香港人協助“帶貨”回大陸,隨時誤墮法網。近日有多名香港人帶玩具槍返大陸,被控走私槍械重判。香港立法會議員指情況令人關注,港府應該提醒港人兩地法規差異,避免因此觸犯大陸法律。(林國立 報道)

許小姐37歲的侄兒,早前在網上認識一些走水貨到大陸的中間人,收取1000元報酬,今年3月10帶一批玩具槍到大陸,但在深圳口岸被大陸邊檢人員扣查,指他走私槍械。

許小姐說:他從來不回大陸,人家叫他,他以為是玩具槍,玩具小朋友周圍都有得玩,就是找他的人,我們是不知道是甚麼人,他自己在facebook認識的,他說你幫我帶一些小朋友玩具上去,有1000元一次,他就帶了,我覺得我們這些人,真的不知道,他們真的不知道小朋友玩的玩具槍是有犯法,如果不是發生這些事,很多人都不知道。

許小姐指她的侄兒目前被扣在湖南,預計案件要再過一兩個月才有判決,家屬已聯絡律師,並安排自行檢驗涉事的仿真槍。她的侄已經結婚,有一個3歲的女兒,太太快將誕下第2胎,家人都很徬徨,曾向警方和入境處求助但無結果。

許小姐說:他結了婚有一個女兒3歲,現在太太這個月底生產,也沒甚麼辦法,家庭確實有困難,我們有報過警,警察說你在上面,過了境發生了這樣的事,我們沒辦法,幫不了,我們叫他太太到灣仔,(入境處)協助外地(港人)求助,但也幫不了忙。

據報是因為大陸流行玩野戰遊戲,對仿真槍需求增加,水貨集團就安排港人,帶仿真槍回大陸,除了許小姐的侄兒,近年接連有香港人因而被捕,1名23歲姓霍的城市大學學生,去年為了500元酬勞,帶12支仿真槍進入深圳時,被大陸海關人員拘捕,案件早前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判監7年。2015年5月,6名香港中學女生,為了500元一支的報酬,帶11支氣槍北上,在深圳郵寄氣槍時,遭公安以走私武器、彈藥罪拘捕。

協助許小姐的北區區議員劉國勳對本台指,他手頭上有3宗港人帶仿真槍回大陸被捕的個案,有增加趨勢,但由於涉案人在大陸犯法,他們能提供的協助不多。

劉國勳說:近幾個月在地區上,的確收到不少走私氣槍在大陸被捕的個案,很多都是他們的家人來到找我,希望可以找政府協助或找我去求情,普遍判刑很重,最輕的可能都要判幾年監禁,始終內地有內地的法律,我都只能和香港政府反映,愈來愈多這類個案,或我們從不同渠道去協助求情。

根據大陸法律,走私槍械最少判監3年,最高可以判終身監禁。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指,香港對彷真槍的法例限制,是發射功率不可以大於2焦耳,但在大陸就只是1.8焦耳,所以將一些香港合法的仿真槍帶到內地,就會觸犯大陸法律。

涂謹申說:事實上香港你看到,在一些模型店都有很多這些仿真槍,當然他們是符合香況法例,因為沒有2焦耳的發射功率,但在大陸的看法是嚴格很多,對一些仿真槍是很嚴格,這是他們作為防禦性質的罪行,他們是嚴格很多。

劉國勳和涂謹申都認為,港府應該加強宣傳,令市民知道兩地仿真槍械法規分別,避免市民誤墮法網。本台嘗試致電深圳邊檢當局,未有人接聽。而香港保安局數字,去年大陸執法部門向香港通報,有1500宗個案,涉及981個香港人,在大陸犯法被捕,人數和個案宗數都是過去5年最多。個案涉及的罪行主要包括詐騙、走私、危險藥物及盜竊等,但當局沒有詳細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