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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醫院管理局周二(25)發表聲明,不點名回應香港有傳媒發表評論文章,指醫管局在「爆眼少女」傷勢一事包庇做假,及刻意隱瞞個別病人情況,醫管局並不認同,亦重申並非事實。(潘加晴 報道)
2019年8月11日的反修例運動期間,尖沙嘴警署外,一名義務女急救員眼部右則受傷,女血流披臉,需要留院一星期接受治療。反修例運動兩周年來臨之際,香港《東方日報》周一 (24日)頭版報道,指少女去年九月已到台灣,並稱少女「無爆眼」及「雙眼炯炯有神」。
翌日,《星島日報》刊發評論文章,批評醫管局拒絕披露少女傷勢,涉嫌包庇造假。親建制網媒,亦連載轉發相關消息,質疑女急救員「爆眼」一說是造假。
民建聯的立法會議員周浩鼎接力追擊,表示執法機關亦應就此調查,了解少女當時有否牽涉暴力行為,又或者有否參與非法集結。
對於少女當時到傷勢,香港醫管局在周二(25日)的聲明中,不點名駁斥有關傳媒,指提及2019年一名「眼部受傷病人」事件的評論文章,局方一直配合警方調查,已依法向警方提供醫療紀錄。醫管局對所有病人一視同仁,堅持尊重個人私隱,及有關法例要求,在未得到病人同意,不會向公眾或傳媒披露個別病人的具體臨床情況。
究竟該名義務女急救員眼部受傷,治療一個星期後出院,是「命大」還是「涉嫌造假」?記者留意到醫管局的用字,是「眼部受傷病人」。
有消息就指,香港警方現階段正追查她有否參與暴動,若有證據就會發出通緝令。香港警方回覆傳媒查詢指,不評論個別媒體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