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協擬介入《願榮光》禁令案 業界憂新聞報道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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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曲《願榮光歸香港》禁制令一案將在一個月後審理,若禁令一出,新聞媒體引用這首歌的歌曲、歌詞或影片來報道,會否觸犯法例呢?香港記者協會因此向律政司索取相關法律文件,表示如有需要會向法庭申請介入禁令案,申請「新聞工作豁免條款」。主席陳朗昇認為,不能說報道完就等同煽動。律政司表示,收到一名市民提出抗辯,另外有一個組織計劃以利害關係身份參與法律程序。

香港律政司本月初就《願榮光歸香港》一曲申請禁制令,本台日前整理法庭傳票附表所列出的32首YouTube連結,當中有4條是新聞媒體相關的報道,包括台灣公營機藝術很有事、台灣《大紀元時報》、新唐人電視台及希望之聲粵語TV的報道,部分是報道集會現場唱《願榮光》及訪問其創作團隊等。這是否意味日後新聞採訪也不能再出現《願榮光》呢?

新聞業界關注報道能否使用《願榮光》聲音片段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陳朗昇周四(22日)對本台指,新聞業界關注在報道中,能否使用含《願榮光》的片段。

他舉例:如果又是運動場合奏錯國歌,(新聞報道)便會有影片及聲音,是否一粒音也不可以?第二樣好現實的是,如果我們做直播期間有人奏《榮光》,若禁制令通過而又無新聞豁免,大家又應該如何做?我覺得應該要有清晰的說法。

律政司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的其中一點提到,廣播《願榮光》等旨在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但站在新聞角度,若單純報道又是否要扯上煽動意圖?陳朗昇指出,暫時無意在法庭爭論這樣是否涉及煽動,因為會導致事情複雜化。

他認為:同一條片同一個事實可以得到同或不同的看法,不能說這些材料看完後就是煽動。

陳朗昇期望律政司考慮新聞自由的因素,加入豁免條款,如果律政司無回應,就要上庭向法庭表達關注。

學者指禁歌之起成香港新年代的開始

浸會大學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認為,一般採訪根本沒有當局所指的煽動意圖,目的主要是希望帶給公眾重要資訊。他認為禁令一出便會如回到台灣當年戒嚴時期禁歌。

他說:表達自由、以至新聞自由突然受到限制,之前(香港)哪有甚麼禁歌,所以這變成是新年代的開始。

相關禁制令提出抗辯的期限已於周三(21日)屆滿,律政司表示,收到一名市民計劃提出抗辯,另外有一個組織計劃以利害關係一方身份,參與法律程序。

記協曾因「警員起底禁制令」成功申請豁免

香港記協周三發聲明,指已致函律政司索取相關法律文件,又表明如有需要,會考慮向法庭申請介入,「申請新聞工作豁免條款,以保障新聞工作者的工作」。記協強調僅針對有關歌曲在新聞工作時出現的情況而向法院求助,並非要求成為案件的答辯人。

其實記協曾在2019年9月,就禁止披露警員及其家人「起底」資料的臨時禁制令,要求法庭豁免新聞工作者在進行新聞活動時披露有關資料,以確保獲憲制保障的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最終高院法官批准,同意傳媒在社會上有重要監察角色。

記者:淳音 責編:李榮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