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應邀發表演說,中方官員及建制陣營的攻擊對象,轉移到主辦演講會的外國記者會。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及副主任黃柳權,連續兩日批評陳浩天發表港獨言論是犯法,邀請他演講的外國記者會亦屬違法,促請特區政府採取法律行動。外國記者會對此不予置評,重申他們非常重視香港言論自由和法治,亦一直遵守香港的法律。亦有法律界立法會議員指出,看不到陳浩天和外國記者會,有任何地方觸犯了香港法律。(林國立 報道)
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星期三(15日)在北京,主動提到外國記者會邀請陳浩天演講,批評香港民族黨是有預謀有組織分裂國家,毫無疑問是違法,他首先指出港獨違反《基本法》,而且是違反香港憲制性法律,比違反一般法律性質嚴重得多,而民族黨沒有合法註冊,是非法組織,所有活動都是違法,分裂國家不是一般違法行為,除了違反《基本法》外,亦涉嫌違反香港刑事法例,包括煽動罪。
而外國記者會明知陳浩天和民族黨的意圖,但仍不顧外交部和特區政府的勸告,從法律性質來說是協助進行分裂國家的煽動,或者協助煽動分裂國家,毫無疑問也是違法。
港澳辦副主任黃柳權星期四(16日)亦被問到陳浩天的演講,強調港獨絕不可以接受。
黃柳權說︰港獨組織公然違反《基本法》,在中國領土上,打著言論自由旗號,來推銷它的港獨主張。一些外國的記者會為港獨組織提供宣傳平台,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及領土完整,這是不可接受。
主管香港事務的京官直指陳浩天和外國記者會已經違法,引用的是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的煽動罪,指有人帶有煽動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政府,或激起離叛。但香港法律界就不同意張曉明的說法。本身是大律師的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接受本台訪問時分析,保安局正考慮是否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但未有決定,現階段看不到陳浩天犯法,外國記者會邀請他演講就更談不上犯法。
楊岳橋說︰在現在這一刻,陳浩天和民族黨都還在法律底下做一個程序,要取消他們的資格,去禁止他們的運作,保安局都還未正式下這個命令,在這個前提下,陳浩天在這一刻在法律上我看不到有甚麼問題,外國記者會作為一個會所,請他去演講,如果有問題,政府一早拉人封艇,何需要讓他(張曉明)在這亂說。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就對本台表示,從字面上理解,陳浩天確實可能干犯煽動罪,但若真的起訴他,涉及到限制言論自由,而言論自由受《基本法》和人權法案保障,即使起訴陳浩天,法庭要考慮的問題亦非常複雜。
湯家驊說︰如果你要行使一些刑事罪行,涉及(限制)言論自由,法庭要作出一個平衡測試,看看這些限制是否合理和必須,有沒有犯罪很難就這樣看字面就答得到,我自己個人覺得,因為陳浩天的社會地位不足夠,可能他的影響力未去到構成一些嚴重的後果,可能會被法庭判沒有犯罪。
陳浩天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相信自己並無違法。
陳浩天說︰我其實今次在外國記者會說的演講,和我過去兩年多所做的說的都是一樣的,如果過往兩年多都不去拘捕我現在拘捕我,是不合理的,我覺得自己說的做的都是沒有犯法的,都是表達自己的意見,如果我為了人權民主發聲就是犯法,那也沒辦法。
本台向外國記者會第一副主席馬凱查詢,他以短訊回覆表示,目前沒有補充,重申他們非常重視香港言論自由和法治,亦一直遵守香港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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