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運動違禁制令 熱血公民鄭錦滿囚3月

在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涉嫌違反禁制令踏足旺角,17人被控藐視法庭,28歲的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及23歲被告歐煜鈞,早前承認控罪,鄭錦滿周四(30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3個月,而歐煜鈞被判獄1個月、緩刑1年,並罰款1萬元。

法官陳慶偉表示,鄭錦滿長時間留在佔領區,在現場戴著口罩及拉起黃色橫額,無疑是組織者,違反禁制令;法官又批評他早前到法庭時遲到及玩手機,顯示並無悔意,入獄3個月是合適。

鄭錦滿一方庭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法官指看不到有成功上訴機會而拒絕,鄭錦滿要即時收監。

法官認為他們的行為是衝擊法治。

至於同案另外15名被告早前否認控罪,案件已排期聆訊。

而另一宗涉及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等20人的藐視法庭案,排期在7月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