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公民立法會議員鄭松泰,去年10月19日涉嫌在立法會會議廳內,倒轉議員桌上的國旗及區旗,被控侮辱國旗及區旗2罪,周四(7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審訊,被告否認控罪,控方傳召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蔣麗芸及劉國勳,並訟讀立法會1名保安人員的證供呈堂;裁判官鄭念慈裁定表證成立,唯一爭抝點是被告行為是否構成玷污,案件押後至下周五(15日)繼續,屆時將聽取控辯雙方陳詞。
劉國勳作供時指由於有人在立法會宣誓時宣揚港獨及作出辱罵國家的言論,他在去年立法會第二次會議時,便帶同12對國旗和區旗分發其他議員展示。
他接受辯方盤問表示當時的國旗及區旗為「複製品」,雖不完全與真實的旗幟相同,但有象徵意義。
而事發時2度指責鄭松泰的蔣麗芸,被辯方問到國旗及區旗擺放方法,前後左右皆有區別,若並未按法例規定擺放是否可界定為侮辱,她回應指「我明白你引導我,但現時不是左右問題,而係鄭松泰將國旗塞入個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