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在香港立法會補選中勝出的南區區議員區諾軒,當選後即要面對反對者法律挑戰。
有市民指區諾軒參選港島區補選時,被揭發曾焚燒《基本法》及支持自決,港獨等主張,有違參選時簽署的擁護《基本法》聲明及確認書,決定周二(13日)早上,就區諾軒的參選資格提出司法覆核。
政府在晚上回應指,由於個案將會進入司法程序,政府不宜評論。
就區諾軒參選資格提出司法覆核的市民黃大海及梁國偉,周一(12日)傍晚在東區區議員王國興陪同下見記者,他們指出,梁國偉在選舉前,曾分別去信選舉主任及選管會主席馮驊投訴,要求取消區諾軒參選資格,惟均不獲跟進。
現時區諾軒已當選,市民不想接受,故提出司法覆核。
王國興指區諾軒曾焚燒《基本法》,支持自決主張,已有違《基本法》要求及憲制責任,批評政府未有及時處理市民投訴是行政失當及漠視市民的訴求。
政府晚上發出聲明指出,不就區諾軒的事件作出評論。
一般而言,通過包括選舉呈請等司法程序處理選舉爭議,是香港選舉制度的一部分,亦時有發生。
而擁護《基本法》是立法會議員的基本法律責任,鼓吹或推動「港獨」、「自決」的人士,不可能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亦不可能符合《立法會條例》要求候選人聲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