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721案」周四(25日)繼續在區域法院審理。控方第一名事主證人A出庭作供,A稱案發當晚和妻子乘搭西鐵,但列車到元朗站時,已見月台上有白衣人。由於有月台的人向車廂的乘客表示,大堂「有人打人,著乜嘢顏色衫都會打」,A遂打算繼續乘搭西鐵離開元朗站。不過,列車並未有開出,A和妻子於是打算離開元朗站,轉搭輕鐵,兩人到元朗站的大堂看到血跡。(方德豪 報道)
A作供時指出,他在元朗站大堂看見民主黨副主席林卓廷身處市民中間,林卓廷向市民表示:「同元朗警區講咗,警察好快嚟。」當時亦有人大叫「有人受咗傷,喺廁所入面」,而在已付車費區域外、近J出口有20至30名白衣人手持藤條、雨傘和木棍徘徊。
A又聲稱,情況原本「冇乜嘢」,相對平靜,因為市民「好大部分都係驚恐」,加上在場的時仼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曾對市民講「同元朗警區講咗,警察好快嚟」。他稱白衣人見到林卓廷後,情緒開始激動,走近閘內的市民,用藤條、木棍和徒手拍打閘機和閘機旁的玻璃門,並開始叫罵。
「元朗721案」8名被告為54歲的運輸公司東主王志榮、48歲的工程公司東主黃英傑、48歲商人林觀良、43歲商人林啟明、60歲燒烤場東主鄧懷琛、57歲,報稱貨車司機的「飛天南」吳偉南、61歲無業的鄧英斌及40歲機械技工蔡立基。其中,林觀良和林啟明已認罪,其餘6名被告不認罪受審。
另外,2019年8月18日民主派舉行「流水式集會」,港府其後控告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等9名民主派人士「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會」,時任北角分區助理指揮官陳禮文周四繼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供。
陳禮文表示,當日早上11時許帶同第3梯隊約90名軍裝警員到場候命,他表示,入場的市民後來愈來愈多,有市民向警方粗言辱罵。
原本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早前因為曾接觸新冠肺炎病人而須接受檢疫,被逼缺席審訊,余若薇完成檢疫後周四終能出庭。
在被控的9名民主派人士之中,區諾軒及梁耀忠早前認罪候判,其餘被告否認控罪。
此外,一名33歲地政總署測量員於2019年的反《禁蒙面法》示威當日,在牛頭角道被搜出一支鐳射筆,屈麗雯裁判官裁定被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案件押後至3月11日宣判,待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需要還押。
另外,一名便衣警員2020年元旦日在旺角拍攝示威者期間被圍毆,兩名男子2020年9月被裁定襲警罪成立,判囚3個月,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提出覆核,上訴庭首席法官潘兆初改判2人監禁10個月,即時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