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責長毛搶文件不文明、行為不檢

香港署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認同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報警,追究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搶文件的事件。

她批評梁國雄的舉動是不文明、不檢行為,損害行政、立法關係。林鄭月娥周二(22日)出席行政會議時,回應梁國雄在立法會開會時搶文件的事件,她認為官員回答問題不到位或水準不夠,可提出質詢,亦可於會後向更高級的司局長投訴,但不代表可以採取違法違規的舉動。

林鄭月娥說,香港是法治社會,梁國雄作為議員要以身作則維護法紀,任何藉口不足以令他於當日作出有關舉動。她又說,權力及特權條例,只保護議員在議會內的言論,並非違規違法行為。

梁國雄回應說基本法第64條中列明,特區政府必須遵守法律,對立法會負責。本月15日在立法會的會議上,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被梁國雄搶去文件,林鄭月娥當日曾去信予立法會主梁君彥,對事件表達極度遺憾。

梁君彥周一已回信表示,過去在立法會會議上曾發生類似情況。他說除非修訂《議事規則》,否則主席除了命令議員退席外,就不能對有關行為採取其他行動。梁君彥又指,議事規則委員會曾研究防止有關行為的事宜,但未有共識。他已向議事規則委員會轉達政府的意見,再作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