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港人】李宇軒案提訊 再換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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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協助罪犯罪」及「無牌管有彈藥」三罪,案件原定周二(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作交付高等法院審訊的程序,惟辯方稱需時與控方商討事情,押後至6月10日再處理。(方德豪 報道)

李宇軒周二改由律政司前副刑事檢控專員、大律師沈仲平代表,指示律師則仍是事務律師陳天立。沈仲平庭外被問及是否「官派律師」,他表示「我有instruction(指示)嘅」。沈仲平曾受聘為多間中國大陸高等教育學院的兼職或客座教授,包括中國國家檢察官學院,2017年獲聘為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所教授。

李宇軒於去年跟另外11 名港人逃亡台灣時被中國廣東海警截獲,包括李宇軒等8人於中國大陸被判囚7個月,服刑完畢後移交香港警方,李宇軒即被起訴違反《國安法》。

李宇軒上次提堂時由非家屬委託律師羅達雄代表。羅達雄在2005年和2007年曾兩次涉行為失當被罰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