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判懲教署上訴得直 長毛「護髮」失敗

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周一(30日)頒下判詞,裁定懲教署就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剪髪事件上訴得直,撤銷原審判決,而梁國雄亦須支付懲教署一方的訟費。

別號「長毛」的梁國雄,2011年因衝擊立法會遞補機制論壇,事後被裁定刑事毀壞及擾亂秩序等罪入獄四個月,並需剪短其招牌長髮,梁國雄事後申請司法覆核,高院去年1月判梁勝訴。

代表懲教署的律政司不服判決提出上訴,指男犯人暴力行為的風險較高,長髮可做武器,亦可因被拉扯而受傷,故與女犯待遇不同及不構成歧視。

上訴庭法官於判詞指出,懲教署規定男囚犯需剪短髮,而女囚犯則無特別規定要剪髮,法官認為不等於男囚犯的待遇較女囚犯差,亦不認為當中涉及任何歧視。

判詞中亦舉出多個例子,支持懲教署的規定並不涉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