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香港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入稟高等法院,追討全數275萬薪津的前議員梁國雄周二(31日)回應指出,他被取消議員資格的司法覆核上訴仍未有結果,立法會現時向他追討薪津並不合理,亦不應追討他過去一年,已經使用的議員薪金和實報實銷的開支。(林國立 報道)
立法會行管會在星期一入稟高等法院,向梁國雄追討85萬多薪金,和151萬營運津貼,入稟狀指,梁國雄在2016年9月連任立法會議員,但因為宣誓風波,在2017年7月14日,即誓任立法會議員10個月後被取消資格,所以立法會以公帑向梁國雄支付薪津和津貼是越權。立法會秘書處去年11月起向梁國雄追討款項,但他未有理會,所以入稟追討。
梁國雄星期二召開記者會回應,他表示自己就著議員資格提出司法覆核,雖然原訟敗訴,但上訴就11月才審理,若他勝訴就會復職,行管會現在向他追討薪津根本不合理。
梁國雄說:我今天還是一個在上訴的議員,被禠奪資格但正上訴的議員,我和梁頌恆、游蕙禎、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5位前議員不同,我的議席仍懸空,11月就會上訴,實際上如果香港還有法治,如果我贏了這場官司,除非特區政府申請禁制令,否則我即日已經復職。
他又表示,他不是拒絕還款,而是認為行管會的決定不合理。他又質疑,行管會豁免另外3名前議員羅冠聰、姚松炎和劉小麗,每人約200萬已使用的薪金和津貼,只是要求他們交還預支的數十萬津貼,但對他的處理就不同。
梁國雄說:若果政府給我的我未用的津貼,我一定如數歸還,無論是30萬、40萬,只要是應該還的我一定會還,我絕不是個貪財的人,但今天它向我追討的不止另外3位議員要付的錢,這是完全不合理的,如果它是為了公眾利益,可以豁免其他3位議員,不用交還薪津和開支,為何我要呢,是否因為我上訴就要懲罰。
陪同梁國雄見記者的民主派議員張超雄就批評,行管會的做法是政治打壓。
張超雄說:這做法是一個政治打壓,亦浪費公帑,梁國雄他的確作為一個議員有做工作,政府用人大釋法取消梁國雄議員資格,本身已經是非常不公義和政治打壓,到今天梁國雄正在上訴未有結果,就已經向梁國雄追討他在任時,作為議員要花的開支,簡直是匪夷所思。
梁國雄表示會申請法援和行管會打官司,對香港法庭有信心,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未有公開回應梁國雄的質疑。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今年4月決定,不會追討早前被取消議員資格的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等4名前議員薪津,只要求他們交還約30萬預支薪津,立法會行管會主席梁君彥到5月時表示,由於梁國雄未有回覆是否接納行管會建議,所以決定展開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