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在今年8月,報稱遭內地人員擄走及禁錮,警方調查後質疑報假案,控告他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林子健週四(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度提堂,控方改控他“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辯方申請押後答辯,指需時觀看控方所依賴的三個半小時閉路電視片段,以及不被採用的約100小時閉路電視片段,法官將案押後至明年3月13日進行答辯。控罪指林子健今年8月11日,在瑪麗醫院向警方虛報有人犯罪,指自己於8月10日下午在油麻地被帶走,並在他大腿位置釘上21口釘而形成多個「十字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