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官媒《人民日報》海外版發表文章,指"港獨"分子組黨已經是實質行動,認為香港的律政司應該考慮是否採取法律行動;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透露,現時正循四方面的條例,嚴肅處理有關問題,不過有執業大律師指,香港有獨立檢控權,任何"指指點點"都不應該。(戴維森 報道)
《人民日報》海外版周六(23日)刋登專欄文章"熱詞解析",解釋"和理非"一詞。文章表示,香港的年輕人近來給外界暴力不理性的印象,又引述中文大學上月的調查,顯示近7成受訪大學生認同"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抗爭手段,顯示"和理非"仍然是香港年輕人的主流價值。
報道引述香港的傳媒指,某些極端政黨正升級抗爭手段,甚至提出"武裝起義",表示要組織青年學生成為主力,在校園宣揚"港獨"主張。報道又引述有政界人士批評,這樣的言行已經超越"言論自由"的範圍,將香港推向危險的境地。
文章表示,有法律界人士指 "港獨"分子組黨已構成實質行動,觸犯《刑事罪行條例》中涉及煽動、顛覆等罪行,認為律政司需要詳細研究,考慮是否採取法律行動。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行會成員鄭耀棠表示,提倡港獨是違反基本法。
鄭耀棠說:只是說都無妨,當你有具體行動,已經組黨,已經是進行分裂國家的行動,政府甚或律政司現在要著手研究,我自己覺得是應該的也不可以姑息這個行為,當你要做到具體控告,應該如何控告、蒐證如何,這些都是具體的事情。
我覺得現有法例,說得不好聽,23條也不是可以即時做到。遠水不能救近火,現行法律有何法例可以做到,我相信政府要研究。
另一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認為,香港有法律作出規限,而"港獨"在現實及法律上都不可行。
譚惠珠說:香港在中國主權之下會繼續,2047年後亦會繼續,中央授權(香港)有多少權就是多少權。自決方面,第一我不知概念中所包含是甚麼,第二我目前所聽聞的,已是高度自治範圍內可以處理。(未來前途)一定交由中國及香港人經諮詢決定2047年後是如何,一定不可以是香港本身自己決定。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執業大律師楊岳橋接受無綫電視訪問時說,嘗試以法律解決政治問題,是本末倒置。
楊岳橋說:在香港普通法下,刑事罪行如果最終要獲法庭判罪,必須有意圖和有行為,現在只有三五成群的人,討論政治的想法,就算我們如何不認同他們,我看不到此事觸犯任何法例。當人民日報如此高舉基本法尊嚴時,亦會注意到,基本法之下,保障香港的檢控權是獨立,所以任何勢力,嘗試去"指指點點"香港,這方面本來屬於獨立的行為,我相信都是不應該。這些全部都是屬於政治問題,任何人嘗試用法律去解決,其實是本末倒置。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一定會嚴肅處理有關問題。
袁國強說:港獨是違反香港基本法,這是大是大非問題。所以我們律政司會嚴肅處理,我們會跟正常程序,包括交由執法機關調查。然後有調查報告後,我們會採取行動,也可以向大家透露,我們現在正循四個方面考慮港獨問題,第一是公司條例、第二是社團條例、第三是刑事罪行條例、第四是其他方面的刑事罪行。
新政黨"香港眾志"副主席黎汶洛周六出席電台節目表示,香港現時沒有條件獨立,但不會逃避港獨的議題。他指民主和民生是不能分割,現時年輕人在生活上受到壓逼,所以近期不斷出現港獨的討論。
黎汶洛說:本身同學在生活上各方面條件都備受壓逼,學制只是其中一件事,未算入在衣食住行上都會遇到問題,生活條件其中一個解決方法是政策方面,但若政策沒變,我們怎樣預示香港的未來前途,或者我們的政制發展(可以)得到改善。
黎汶洛指出,希望在10年內推動民主自決平台,讓市民就2047年香港的前途問題表達意見,"港獨"只是公投的其中一個選項,其餘的包括中央全面接管香港,以及延續第二個50年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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