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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被稱為「岳義士」的陳以晉周四(31日)刑滿出獄。現年20歲的陳以晉,在去年9月15日的北角示威中,為救3名示威者,持棍襲警,最終被打至頭破血流被捕。由於他當時身穿「岳」字灰衣,因此一直被抗爭人士尊稱為「岳義士」。
他步出壁屋監獄時,由陳的父母及女朋友迎接出獄。陳以晉離開時神情輕鬆,陳媽媽一直緊握着他的手。陳向記者表示「辛苦晒」,其後乘坐私家車離開。
家屬等候期間,有警員警告在場人士保持距離,否則發限聚令告票,陳媽媽激動表示:「都係嚟探小朋友啫」。另外亦有警察公共關係科抄下在場記者身份證。
現年20歲的陳以晉,早前承認襲警及藏有攻擊性武器,他否認拒捕罪但遭裁定罪成。陳曾就拒捕罪向高院提上訴,但遭駁回,維持10個月的刑期,今日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