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官媒《環球時報》批評香港法庭,判處涉嫌毆打示威者曾健超的七名警員兩年監禁,好比足球場上裁判吹偏哨(球證偏幫對手)。
文章指非法佔領運動給香港社會造成很大損失,事件當中的違法行為很多。
但7名警員卻被判最重的刑罰。
而那些擾亂香港秩序、包括襲警的人士,卻大部分被放過,或僅是輕判了事。
文章認為香港法治體系延續了殖民地色彩,遇到與政治有關的案件時就容易背離法律的基本精神,甚至會讓香港的司法體系從基礎上受到侵蝕。
而案中事主曾健超則表示仍未釋懷,因案件或有後著法律程序。
他希望警方作出道歉,及希望當局盡快檢討監察警方機制,避免再發生同類事件。
七警案引起社會廣大迴響,多個團體要求行政長官特赦7名警員。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特赦建議可以考慮,或可作出減刑。
她指7名警員本身的行為是錯誤,但判刑過重。
她認為警員在佔中期間長時間被辱罵和挑釁,失去尊嚴,因此是在受刺激的情況下才犯錯,應該獲得輕判。
但民陣召集人區諾軒指梁美芬的想法危險,不尊重法治,他認為警員受訓時已知道無論面對任何挑釁,都應該堅守專業守則。
又指現時有上訴機制處理,不應該考慮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