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襲擊途人案控辯結案陳詞

香港佔領運動期間,現已退休的警司朱經緯,在旺角執行清場任務時,涉嫌以警棍毆打途人鄭仲恆,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的案件,控辯雙方周一(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結案陳詞。

控方資深大律師麥禮士結案指出,鄭仲恆事發時正按警方指示離開現場,他當時並無使用暴力,卻被朱經緯從後襲擊;又強調擊打鄭仲恆的肩膊及頸部屬危險動作。

辯方大律師彭彼得結案時重申,朱經緯當時是根據相關條例使用合法武力,強調被告當日揮動警棍時,有提醒在場人士「行返上行人路」。

辯方又指,朱經緯當時使用的中度武力,等同「點到即止」。

法庭將另擇日期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