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墮斃案裁定死於自殺 死因庭直指若校長對事不對人悲劇不會發生

在香港,天水圍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女教師林麗棠疑不堪工作壓力,於2019年3月6日在校園內跳樓身亡。死因庭早前就此展開研訊,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周五(29日)裁定林麗棠死於自殺,並指若時任校長羅婉儀能夠對事不對人,指導出通告流程後不再召見死者,悲劇便不會發生。另外,東華三院學務主任周志堅於事發前曾致電羅,透露與死者會面的內容,裁判官直指做法「實在太令人費解」,同樣導致悲劇發生。

死因研訊披露,死者林麗棠在李東海小學任職超過20年,及後患上抑鬱症。案發前林麗棠籌辦在澳門舉行的聯校活動,漏發通告,遭時任校長羅婉儀斥責並要求她自動辭職。案發當日早上,死者在家庭WhatsApp群組內表示:「我唔想再見到校長個醜陋嘅臉孔。」而據校內多名老師供稱,羅婉儀與教師關係惡劣,更曾暗喻老師是「垃圾」。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裁定漏出通告事件是悲劇成因,而3月5日校長召見死者,則進一步將死者推向「精神上、心理上不能承受的邊緣」。裁判官認為今次悲劇原本可以避免,若羅婉儀能夠對事不對人,指導出通告流程後,不再於3月5日召見死者,悲劇便不會發生。

庭上透露,死者於墮樓前一日曾到東華三院總部投訴羅婉儀,獲剛上任數月的東華三院學務主任周志堅接見,主任聲言會跟進。惟該主任承認,事後曾向羅透露部份會見內容,並「提醒」羅婉儀翌日要「關顧」死者。周官指出,周志堅致電羅並透露與死者會面的內容,做法「實在太令人費解」,並謂如果周當時能夠掌握真實情況,確保死者不會因投訴而被秋後算賬,悲劇同樣不會發生。周官反問:「試問一個唔聽老師講嘢嘅校長,會唔會聽咗總部一個電話之後,第二日就去關顧老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