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公務員須四周內簽聲明擁護《基本法》 民政局政助黎穎瑜突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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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公務員事務局向各政策局及部門發通告,凡於2020年7月1日之前受聘的公務員,須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等,公務員須在部門發出信函四星期內簽妥及交回聲明;部門首長等高級職位的公務員須宣誓。

發言人表示,如有公務員不理會或拒絕宣誓或簽妥和交回聲明,會令人嚴重質疑是否願意承擔基本責任,以及是否適合繼續留任公務員團隊,當局會逐一考慮實際情況,決定是否終止有關公務員的聘用,有關人員有機會作申述。

當局又指,公務員以暴力行為擾亂治安及公共安全 、以不法手段在社會上進行損害執法機構的執法能力和聲譽,藉以動搖特區政府管治和施政的行為,或明知或罔顧後果地在社會上鼓動違反法律的行為,或參與旨在動搖特區政府管治和施政的組織或活動,皆屬違反誓言及聲明。如公務員有不當並違反誓言或聲明的行為,當局會視乎個別個案實際情況,按現有機制就有關的不當行為採取相應的紀律行動。

去年7月1日之後受聘的公務員有超過4000人作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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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政助黎穎瑜突辭職。(政府新聞處圖片)

另外,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的管治團隊有人跳船。在政府任職7年多,現年44歲的民政事務局局長政治助理的黎穎瑜突然辭職。港府至周五(15日)早上發出新聞稿,證實黎穎瑜已請辭,並指其請辭原因是「由於需要照顧家人」。《蘋果日報》報道指出,黎穎瑜亦向部份友人表示,離任後她會到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