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師公會周四(28日)晚發表聲明,批評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一地兩檢合作安排的決定,是回歸後最大倒退,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及法治精神。人大常委有關的宣佈,僅確認落實有關安排,符合憲法及基本法,卻未提出任何基礎及理據,並指令特區政府應當立法保障落實,公會表示震驚,認為等同指「但凡人大常委會所說符合的便是符合」。
聲明指出,港澳辦主任張曉明就決定草案的說明,提及的基本法條文,沒有一條能為實施一地兩檢,提供法理基礎。
對於該說明指,內地法律實施只限於西九龍站的內地口岸區,因此不違反基本法18條,公會認為,意味內地法律只要適用範圍並非全香港,便可由特區政府指定的任何地方,例如高等法院大樓執行,這是完全漠視及閹割基本法第18條下,只有列於附件三的全國性法律,方可在特區境內實施的規定。
公會認為,人大常委會不能憑空得到和行使權力,常委會就特區事務作出的任何決定,必須依從憲法及基本法的有關條文;又指人大常委會完全未能就一地兩檢本地立法,提供法理基礎。特區政府亦不能純以人大常委會決定作解脫。
公會總結指,今次決定令法律界有強烈觀念,就是在特首及政府要求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他們認為的「好事情」而漠視憲法及基本法,此舉無可避免削弱本地及國際間對特區奉行一國兩制及法治的決心,公會表示極度憂慮及遺憾。特區政府、國務院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相互配合下作出的決定,不能彌補地侵害基本法的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