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官︰有財勢人士用盡方法圖影響陪審團

香港高等法院周二(6日)就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遭政府要求支付部分訟費頒下判詞,裁定曾蔭權需向控方、即律政司支付1500萬元訟費的三分一、即約500萬元。

法官陳慶偉在書面判詞指出,曾蔭權接受調查期間態度說不上合作,沒有向廉政公署提供協助,亦沒有披露跟黃楚標與李國寶的關係,最終要廉署花大量時間及人力,就不可否認的事實作不必要的調查,亦令納稅人支付完全無必要的開支。

書面判詞指出,曾蔭權支持者、專欄作家及電台節目主持陶傑曾到庭旁聽,並坐在曾蔭權家人及朋友附近,他亦曾在社交媒體就曾蔭權案表達意見。

判詞亦指曾蔭權接受聆訊期間,曾有多名知名人士到場旁聽,包括前財政司長、前律政司長及前立法會議員等,無庸置疑為要告知陪審團曾蔭權是好人,受社會人士支持。

判詞提到,有錢、有權力的人士,近年面對刑事訴訟時,用盡所有方法希望將案排在高院審訊,並安排公關介入,目的就是要影響陪審團,法官認為這種做法對香港法治並非好事。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早前被控三項控罪,其中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去年9月重審,最終未達有效裁決,審訊期間一名陪審員被解除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