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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香港佔領運動期間,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投訴被7名警員毆打,案件周一(31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在花槽附近拘捕曾健超的警長畢宏達作供。
畢宏達指出,當時用手箍住曾健超,但對方反抗,但不認為曾健超是暴力掙扎。
畢宏達說,本來覺得曾健超的動作很暴力,但最後將證供由暴力掙扎,刪去暴力兩字改成掙扎,並不是嘗試改變證供。畢宏達完成作供後,由另一名警長程英偉作供。
程英偉說曾健超將他大力撞開,有警員被撞到跌下,頭部碰到花糟的牆。
程英偉承認曾使用胡椒噴霧,但否認在拘捕過程中使用警棍,也沒有警員用膝頭壓向曾健超的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