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周三(23日)召開大會,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會上動議恢復二讀辯論《逃犯條例》修訂,以宣布撤回修例,為這條挑起香港歷來最大型抗爭的爭議草案畫上句號。
李家超在會上表示,當局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64條,正式宣布撤回條例草案。有關動議不容辯論,亦毋須表決。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的撤回程序由下午2時57分開始,3時1分完成整個程序,僅耗時五分鐘。而該草案提出後引發的社會風波,至今已經持續超過四個月。
港府正式撤回《逃犯條例》修訂的這一日,剛好也是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在香港刑滿出獄的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