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主席林朗彥、秘書長黃之鋒及成員周庭,分別涉嫌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襲擊罪,周四(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三人申請離港遭裁判官拒絕。
三人因參與6月21日圍警察總部事件被捕,被控煽惑他人、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另外林朗彥被指3月15日在政府總部靜坐時襲擊保安,被控普通襲擊罪。
林朗彥及黃之鋒表示受邀到台灣參觀總統大選;周庭則獲日本多間大學邀請,前往就香港現況、港日兩地政治環境等議題演講及接受訪問,三人同申請離港;控方則表明反對,主任裁判官錢禮聽取陳辭後拒絕三人離港申請。
黃之鋒在庭外接受傳媒採訪時指出,被捕後警方檢取了他的手提電話,近日他們在控方證物列表中發現黃之鋒手提電話的文字通訊內容,但他從未向警方提供密碼,亦無收到任何通知及搜查令,批評警方「同黑客無分別」,對這種侵害私隱的做法十分憤怒。呼籲所有運動參與者注意資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