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自閉男涉侮辱國旗案 不服定罪上訴申增專家證供官押後裁決

香港一名患有自閉症及過動症的男生,疑受紅色旗幟出現刺激,涉在2022年中國國慶日於深水埗損毀掛上國旗的旗桿,去年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最終被判入更生中心。男生現已服刑完畢,惟他不服定罪提出上訴,高等法院周四(24日)開庭審理。上訴方申請,新增臨床心理學家等專家證供,以證明申請人語言及理解能力只有小四學生水平,惟原審沒特別考慮其自閉症及專注力不足,亦沒有分析這些狀況如何影響犯罪意圖。另上訴方將爭議原審時辯方大律師失職、立場搖擺,錯誤地不採用自閉症作抗辯方向,亦沒有申請安排措施協助被告受審,令其喪失公平審訊機會。暫委法官姚勳智需時審視相關內容,以決定是否批准新增證據,若批准申請,或需擇日再開庭傳召證人上庭作供,案件將押後裁決。

罪成當天不准保釋 申請人曾庭內痛哭尖叫近句鐘

本案被告黃俊樂(案發時19歲)被控一項侮辱國旗罪及兩項侮辱區旗罪;控罪指他於2022年10月1日在深水埗南昌街休憩處外,公開及故意地以玷污國旗的方式侮辱一支國旗,及於同日在深水埗荔枝角道及界限街交界,聚魚道及通州街交界,公開及故意地以玷污的方式侮辱4支區旗。

案件去年5月底經審訊後,由裁判官李志豪裁定黃全部罪名成立,批評黃俊樂作供前後矛盾、不盡不實,強調國旗及區旗需要旗桿才可在空中莊嚴地飄揚,被告將旗幟從旗海中扯下,令國旗及區旗不能正常展示人前,削減代表「我國」的尊嚴,黃俊樂罪成當天不獲准保釋,以索取更生中心及精神科報告,黃當時在庭內痛哭尖叫近1小時,李官在休庭後需把案件轉到另一法庭處理。

李官之後在同年6月把被告判入更生中心,在判刑當日,庭警欲將被告黃俊樂帶離法庭,黃不斷掙扎,向母親方向大叫:「媽咪,唔好走住呀!」多名庭警出手控制他,黃就叫得更激烈:「我想見我媽咪!」有旁聽人士激動說:「唔好刺激佢啦!」一名身穿西裝的女職員走進犯人欄,指著黃厲聲說:「你而家,即刻,同我落去先!」黃繼續叫喊和掙扎,庭警用力將他扯進羈留室,黃大叫「唔好呀!唔好推我!」羈留室大門隨即關上,但仍可聽見黃的叫喊聲。

黃已服刑完畢 爭議 原審時辯方代表大律師失職

黃現已服刑完畢,今由母親陪同上庭,由大律師蘇信恩代表。上訴方就申請新增包括精神科醫生、臨床心理學家及職業治療師的專家證供,指報告顯示黃的語言及理解能力只有小學4年級程度。

上訴方並提出爭議,指原審在裁決時,沒特別考慮黃俊樂的自閉症及專注力不足,亦沒有分析這些狀況有否影響其犯罪意圖;另指黃原審時的代表大律師失職、立場搖擺,錯誤地沒採用自閉症作抗辯方向,也沒有要求法庭作適切安排協助黃理解,令黃喪失接受公平審訊的機會。

暫委法官姚勳智就指,需時審視相關新增誓章的內容,再決定是否批准上訴方新增證據;又指若批准,有機會再開庭,以傳召證人上庭接受盤問,暫押後裁決。

案件編號:HCMA261/2023

編輯/網編:李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