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3歲香港女監考員,在早前舉行的香港中學文憑試(DSE)英文聆聽考試後,即日把試卷上載至社交媒體「小紅書」,並跟學生討論試題,意圖招攬網上補習生意,因而被控《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下「違反保密規定罪」,女監考員早前承認控罪,周三(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兩星期及罰款5000元。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指,被告犯案出於私利,但念及被告發文時考試已結束,沒有衝擊考試公平性,故決定小懲大誡。
警方接獲考評局報案 調查時帖文已下架
被告劉冠希(23歲,前教學助理),被控一項《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條例》下的「違反保密規定罪」。控罪指她於2023年4月13日,在香港獲委任為2024年香港中學文憑英文考試外間監考員,未能保密英文試卷III相關事宜,與他人溝通試卷內容,容受或准許其他人查閱由她管有、保管或控制的試卷。
根據承認案情,被告劉冠希案發時在黃大仙區一間學校任職教學助理,為2024年4月13日文憑試英文聆聽考試監考,劉事前簽署保密協議,承諾保密試題內容。警方同月16日接獲考評局報案指小紅書帳戶「Ms.Lucy 大希」外洩試卷,但調查時帖文已下架,相關截圖顯示帖文內容詢問學生選擇B1抑或B2卷。劉其後主動向考評局自首,警誡下承認當日監考後取走多餘的答題簿,在小紅書發帖分享,向學生招攬網上補習生意。
辯方求情透露被告有志當教師
辯方求情指,被告有志成為教師,品行和成績良好,罪成對其前途有重大影響;雖然被告罔顧法律後果,把試題上載「小紅書」討論,但沒有包括答案,而考試在當時亦已完結,故沒有影響公開考試的公平性,又指被告其後選擇自首承擔,明白自己的行為愚蠢,希望法庭考慮其悔意,判處短期監禁。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就強調,案中最大求情因素,為被告發出帖文時,相關科目的公開考試已經完結,因此被告行為沒有衝擊考試公平性,當時所有考生已可公開討論試題,並指被告犯法,只因其身份是簽署了保密協議的監考員。不過,蘇官續指,被告犯案出於私利,希望盡快公開試題,以宣傳補習生意,惟鑑於其行為沒有造成任何不公,因此決定小懲大誡,判被告入獄兩星期,同時罰款5000元。
案件編號:ESCC2041/2024
編輯/網編:李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