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離島區前區議員王進洋,被指涉及「猜猜我是誰」形式的電話騙案,涉假冒多名事主的兒子、女婿或孫兒,聲稱需要金錢,並誘使他們交出現金,涉及款項合共74萬元。王其後主動向警方投案後被拘捕,案件周二(29日)在區域法院再次提訊。辯方透露,王進洋擬承認8項屬交替控罪的「洗黑錢」控罪,法官彭中屏就把案件押後至明年5月2日,以處理答辯及判刑。王進洋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押,而自首次提堂申保釋被拒後起計,至今已被還押逾16個月。
訛稱多名事主兒孫等 以索款2萬至20萬元
報稱無業的被告王進洋(28歲),原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指他於2023年5月30日,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假冒為陳瑞珍的兒子,聲稱因一宗襲擊案被警方拘捕,需要10萬元現金保釋金,而不誠實地取得陳瑞珍的現金10萬元,意圖永久地剝奪陳的財產。他之後被加控9項「串謀詐騙」罪,指他於2023年5月29日至6月5日期間,與其他身分不詳人士,串謀詐騙9名事主,即不誠實地虛假地自稱是他們的兒子、女婿或孫兒,從而誘使他們交出現金,分別涉款2萬至20萬不等。
王另被控10項「洗黑錢」罪,作為上述9項「串謀詐騙」罪的交替控罪,指他連同其他身分不詳人士,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即9筆合共74萬元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擬承認交替控罪 其餘控罪控方不續檢控
辯方透露,被告擬承認8項屬交替性質的「洗黑錢」罪,涉及7名事主,涉及款項則減至67萬元;控方另同意不繼續檢控其餘控罪,部分會交由法庭存檔。
辯方沒有為王提出保釋申請,他將需要繼續還押至明年5月2日,再處理答辯及判刑。翻查資料,王進洋於2023年6月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當時曾申請保釋但被裁判官拒絕,並開始接受還押,案件及後轉介區院處理,而王亦被還押至今,已逾16個月。
案件編號:DCCC357/2024
編輯:施芷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