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名被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的台灣人、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週二(28日)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李明哲當庭表示服從判決。前往大陸聽審的妻子李凈瑜,透過網路記者會拒絕承認法庭判決。台灣總統府和陸委會亦發表聲明,表示對裁判無法接受。(鍾廣政 台北報道)
以NGO成員身份進入大陸工作的李明哲,與一名大陸人彭宇華同被控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週二在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法院並將審判過程的錄影視頻公開,在公布的片段中法官認定兩被告罪名成立。
法官說︰判決如下(書記官︰全體起立),一、被告人彭宇華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二、被告人李明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兩名被告都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會提出上訴。
前往大陸聽審的李明哲太太李凈瑜庭審後發表聲明,重申以李明哲的奉獻為榮為傲,李明哲明知山有虎,早就覺悟必須為此承受"被認罪"、"被囚禁"的折磨,如今坦然面對。她說,在宣判之後和李明哲會見了不足三分鐘,李明哲向她做出以食指放到嘴邊的手勢,表達身上被裝了監聽器。
李凈瑜亦為無法到大陸採訪的記者,在飯店以互聯網方式舉行記者會,表示對她來說法庭並不存在,所以並沒有案情。
李凈瑜說︰我認為對我先生而言,他現在最需要的是怎樣去面對他現在得要面對的一些狀況,所以我想把自由世界的訊息清楚的帶給他,是我現在必需要去做的事情。至於李明哲在面對中國公訴的結果,我跟他會共同面對。
在台北,李明哲救援大隊和多個民間團體下午舉行記者會,高呼口號要求北京釋放李明哲。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這樣的判決結果,只是再次凸顯中國政權本身的統治正當性岌岌可危,一再鎮壓其境內外人士的手法來維持表面的穩定。
邱伊翎說︰所謂被控以"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李明哲,他所被控的所謂犯罪事實,其實完全是他在台灣上網的言論內容,用台灣人在台灣上網的言論來定罪、判刑,判了五年的徒刑,還剝奪政治權利也就是把他的言論自由再次剝奪,我們覺得這是非常不可接受的結果。
總統府和陸委會先後發表聲明譴責,總統府表示,李明哲因為關心中國大陸公民社會與民主發展,分享民主自由理念卻遭到中國大陸法院以"顛覆國家"這種罪名審判,台灣無法接受,呼籲北京當局早日放人讓李明哲儘速返台。聲明亦指李明哲案嚴重傷害兩岸關係,挑戰台灣人民對於民主自由的堅持與想像,令人遺憾。
台灣陸委會回應指,裁判結果各界都不能接受,與民主及人權等普世價值完全背離,對兩岸交流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也會衝擊大陸的國際形象,要求早日釋放李明哲。
李明哲被法庭指控,在2012年底起,與彭宇華透過網絡平台和親身聚會,炒作內地熱點話題,並成立"梅花公司",以網絡為載體,旨在顛覆國家政權,並以建立政黨為目標,訂下2017年達至有一百萬名成員,覆蓋全國的目標,彭宇華為公司的執行經理,李明哲為執行副經理。
李明哲案一度引起廣泛關注,他今年3月19日經澳門進入大陸後一直失蹤,10日後國台辦證實其已遭扣查。案件於9月11日開庭審理,李明哲與彭宇華都當庭認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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