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惡法】港高院頒令壹傳媒清盤 陸委會:採因應措施保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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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等法院周三(15日)頒令壹傳媒清盤後,台灣公民陣線代表前往文化部遞交公開信,要求阻止清盤人將台灣《蘋果日報》採訪等資料交給港府。台灣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認為團體過份擔心,當局根本不可能讓港府派人來台執行《國安法》。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重申關注事件發展,政府一定會採取因應措施保障民眾權益。

台灣公民陣線組織部主任許冠澤,周三上午前往文化部遞交公開信,對接受陳情官員表示,希望能阻止台灣「蘋果」採訪等資料,在清盤時落入港府手中。

許冠澤說:部長(台灣文化部長李永得)過去很長一段時間是記者身分,在《自立晚報》政治版,在戒嚴的時候是採訪記者。李部長應該是感同身受,中國跟台灣現在媒體跟新聞自由的狀況,這次《蘋果日報》的事件希望能夠瞭解。我覺得我們具體來說的是在「個資法」的21條,應該使用這個法條來限制「蘋果」跨境傳輸資料到香港,我想政府現在最快最簡單可以做到的事情,對政府來說是民間的建議。這封信是公開信,也會公布在臉書上。

許冠澤接受本台訪問表示,文化部有職權可以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禁止《蘋果日報》把個人資料,跨境傳輸到香港。

許冠澤說:甚麼情況下可以訂這個東西?可以要求「個資」不能夠傳輸到香港。其中一個條件就是,當接收國對個人資料保護不夠完善,或者傳輸過程影響到國家重大利益的時候,主管機關就可以作出這個限制。我們現在就是作出這個主張,希望文化部能夠作出回應。

台灣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認為,台灣團體為《蘋果日報》採取的行動,係杞人憂天過份擔心。他指,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港版國安法」不可能在台灣產生效力。

林榮基說:發覺他們擔心是不是有些過份擔心?你派習近平來都沒有用,兩個地方法例不同怎麼可能通,而且台灣政府給不給你(清盤人)入境都成問題,他們有些異想天開。台灣政府是一個主權國家,即便大陸不承認,但實際上他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實體,怎麼可能讓你派人過來執行他的法例?這是一個政治事件,而不是刑事罪案,(法例)怎麼會通?我真是不明白,照道理《國安法》如果包括台灣,即是全宇宙都通過,這樣不是可以去美國清盤《華爾街日報》、《紐約時報》?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對於近期外界及民間團體提出香港相關方面執意以「港版國安法」凍結香港壹傳媒資產並強制清算,除傷害原有股東權益,恐使台灣《蘋果日報》員工個資、新聞資料庫等遭不當利用,致台籍員工及相關人士可能面臨追訴風險,及相關個資與隱私恐受侵犯的擔憂。他承諾,若有關方面藉機侵犯台灣人權,當局俾會採取相應措施以保證國人利益。

邱垂正說:政府會續密切關注壹傳媒清算事件發展,對台灣《蘋果日報》的影響,並預先保障國人個資與隱私,如果相關方面藉機將侵犯自由人權的黑手伸入台灣,我方相關機關一定會依法採取必要的因應作為,以保障民眾權益及公共利益。

邱垂正強調,人身自由、言論自由、個人隱私保護等,都是憲法保障之人民基本權利,特別是個人資料之保護,凡新聞媒體事業基於報導之特定目的而蒐集的個人資料,其相關處理及利用均須嚴格遵守法律限制,以防止個人資料之洩漏或遭不法濫用。倘若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亦應依法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項資料。

記者:鍾廣政 責編:方德豪 網編:劉定堅